再说西门庆家,打完和陈敬济的官司,家里还是许多乱七八糟的事不断,铁棍儿爸爸死了,铁棍儿妈妈带着铁棍儿改嫁离开了西门庆家。还有出家的,西门庆家里的人是越来越少了。有一个小厮老婆死了,和奶妈如意儿好上了,吴月娘就让如意儿和小厮结婚了,有关如意儿的丈夫和孩子的情况没有再交代。
到了八月十五中秋节,是吴月娘生日,家里依旧请了几个女客和尼姑来家里,规模小多了。没人给客人沏茶,吴月娘回到自己房里找使女,碰上使女小玉和小厮玳安交欢,吴月娘也没有发火,只是叫小玉快去沏茶。
等客人都走了,吴月娘叫人收拾了一个房间,拿出些衣服首饰,也让玳安和小玉结婚了,“玳安儿窃玉成婚”。

西门庆家负责看门的小厮平安,就是在第三十五回上,“西门庆为男宠报仇,公务员应拒绝执行”中,瞎传西门庆和秘书书童搞基,被书童告状,西门庆让排军打了一顿板子的那个小厮,觉得自己比小厮玳安还大上两岁,自己还没娶媳妇,主人先给小厮玳安娶了媳妇,这不公平,悄悄在当铺里偷了人家典当的黄金器物,跑到街上一家妓院里躲了起来。
妓院的人看见小厮平安的黄金器物可疑,就举报了,正好落在当时的巡检吴典恩手里。这个吴典恩在前面第三十回上,“蔡太师擅恩锡爵,理刑千户啥级别”中,帮助西门庆去首都开封,和伙计来保儿一起向蔡京行贿,被蔡京赏了一个清河县驿丞的官儿。吴典恩是西门庆、应伯爵、云理守、花子虚十兄弟之一,正好也是姓吴,当时他就对蔡京撒谎,说是西门庆老婆的弟弟,所以蔡京给了他一个实职的官,而来保儿只是一个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参谋干事的官职荣誉职称。
因为以前的人当官要自己置办官服等物,还要请客吃饭等等,所以在第三十一回上“吴典恩借钱上任,居中保证啥责任”中,吴典恩就求应伯爵作保,向西门庆借贷,西门庆很爽快,而且声明不要利息,本钱慢慢还。现在吴典恩改做了巡检,由服务岗改为执法岗,更有油水与威风了。
玳安儿窃玉不算罪,现在话是偷尝禁果,小玉大于十四岁,玳安也不是他监护人,法律不管。倒是现在法律规定男子结婚必须满二十二周岁,女子结婚必须满二十周岁,两个人可能不够年龄。他们如果去登记结婚,民政局不会给,但是他们等年纪够了,再去补证,会补给他们的,法律承认他们年龄够后的婚姻权利,在此之前的婚姻财产事务,参照婚姻制度办理。
如果傅伙计偷了人家典当的黄金器物,也不算偷,算是职务侵占,因为傅伙计是当铺的经理,算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在前面第六十四回下“书童私挂一帆风,诈骗罪五层构成”中,傅伙计就被秘书书童骗过二十两银子,这次又是管理不善,被小厮平安盗窃了金器,如果当铺是国营企业,傅伙计可能触犯了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不是不作为犯。
平安职责是看管大门,而当铺是开在大门外的临街铺面里,不在平安的职责范围内,他只是利用了情况熟悉,并不是职务上的便利,所以算偷,比职务侵占量刑要重,另外一个就是嫖娼,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