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焙似乎是多数全职妈妈的必备技能,我身边的妈妈们,十有八九都谙此道,我自己当然也不在话下了。
是怎么开始走上烘焙这条路的呢?大家的理由不一。有人是想在闲余时候打发时间,有人想让自家宝贝吃上放心食品——还有什么比得上自己亲手做的更加安全有营养,有人是兴趣所致。而我,说起来惭愧,我不过是见家里的烤箱闲着一年半载也未曾用过一次,想着物尽其用,才想起来学一学。
生平第一次学烘焙,做的是椰丝面包,打开书本如此这般就做了起来。这个首次经历,说起来惨不忍睹,面包烤好之后,根本看不出来原本的样子,令人气馁。不过,虽然是失败之作,但味道还是可以的,所以,怀着一颗必胜的决心,继续奋发图强。
第二次的成品依然是差强人意,但还是没有放弃,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接着第三次,第四次,不知第几次以后,倒也有模有样起来。被家人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假意的夸了几句之后,自己也洋洋得意,以为一颗烘焙明日之星从此冉冉升起。
众多面包之中,我还是最喜欢椰丝面包,那种独特的香气,令人陶醉。
不过,明日之星并没有升起来,我家小宝贝慢慢长大,懂得要帮忙了——实质是捣乱,无论我做什么事,她都喜欢凑过来,我和面时利用餐桌,她搬了个小凳子,也要帮忙,几次之后,我知道做面包这件事是要暂时告一段落了。因为小朋友在旁,状况百出,有时候和个面三两个小时都完成不了。我这个人,对面包机和面这种做法是拒绝的,手工制作嘛,关键步骤借助机器显得诚意不够。所以做面包这件事只好等到小朋友稍为懂事不会添乱后再重新拾起了。
面包是不能做了,但是总不能让烤箱闲着发霉啊,我一看做蛋糕的步骤更简单,于是,又做起蛋糕来。
比起面包来,我更喜欢做蛋糕。为什么呢?做蛋糕容易得多,基本就是打发、搅拌这两个步骤,比起做面包来,能够节约大量的时间,小朋友还没有来得及帮倒忙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完成了。我最喜欢做戚风蛋糕。听说这是一款起码要疯七次才能成功的蛋糕,我想看看自己需要疯几次才能做好一个。起初,觉得这个也真是太容易了。对着食谱,称好配料,配料加配料搅拌再搅拌,打发再打发,最后全部倒在一起,搅拌完成,放进烤箱,若干分钟以后,香飘百里,大功告成。
——若果真是这般容易,就真是对不起那些花了无数时间心血去钻研的烘焙同志们了。实话实说,我前后一共做了五次戚风蛋糕,没有一次是达到8英寸圆模冷却过后蛋糕高度超过5.5cm的,就是说,我做的蛋糕没有达到标准,不是合格品。
不过,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得起看到家人每次都很配合,把蛋糕都吃光光更值得高兴的,合不合格,反而是次要的了。
而且,一个人独自完成一件事后那种愉快的感觉,对于一个已经远离职场的人来说,是很难得的感觉了。
现在,因为小朋友逐渐长大,慢慢的要顾虑的事情也多了起来,烘焙这件事,不知不觉已经抛在脑后。这一年,烤箱除了用来烤鸡,再无其他用途。
但那些烘焙时光,我还记得,从最初的手忙脚乱,到最后的从容应对,一步一步的走过来,充满快乐。
我也不会忘记,那些秋日午后,一屋面包香,趁着小朋友午睡未醒,一切都很安静,听着细细的音乐,冲上一壶最喜欢的碧螺春,咬着自己做的面包或蛋糕,享受这种难得的美味时刻。
一切终将从头再来,或迟或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这样的岁月,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