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的概念和物理意义

简介:地球物理学研究离不开场的概念,经典的重磁电震四大方法,分别以引力场、电场、磁场和弹性波场理论为基础。研究场的目的实质上是为了弄清场源的性质,引力质量可以视为引力场的场源,静止电荷可以视为静电场的场源,电流可以视为磁场的场源。如果从物质性的观点来看,场和场源是等价的,并存于空间内,只是两种不同的形态物质。通过物理学先驱们总结出的若干基本定律,我们可以通过测量场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场源的性质。今天我们就说说场的基本概念以及描述方法。

1、场的物理本质

现代物理学研究发现,场除了可以对物体、分析、电子等实物作用外,还具有诸如质量、能量和动量等物理性质。场是物质的一种形态逐渐成为共识。

那么如何认识场是物质的一种形态这呢?

  • 场与实物的共同特征

场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比如引力场,电磁场等,实物也可以是分子、原子、电子等。场同样可以具有质量、能量和动量。

这比如电磁场以电磁波形式传播时,会给实物以压力。我们可以想一下,如果光线射到物体表面,被完全吸收(绝对黑体),光速变为零,光的动量改变则可以表示成p=mc。

又从电磁理论可知,光压力p的大小为p=w/c。这里w为单位时间射到完全吸收表面上的光通量的能量。则等式为:{w\over c} = mc,即{w} = mc^2

光压事实可以告诉我们,电磁场和实物一样,具有确定的质量m,动量mc和能力mc^2。

当然,大家可能想到爱因斯坦著名的的E=mc^2公式。后来的相对论证明了这个公式对能力和质量的任何形态都是正确的,这就是能量和质量相互联系的普遍定律。

  • 场与实物之间的差异

任何实物之间的接触都会产生机械作用,但不同的场接触时并不产生机械作用。一切实物占有空间,但是场可以相互存在在一个空间之内,且彼此互相不影响。

场和实物之间还可以相互渗透,场可以改变实物的状态,实物也可以影响场的分布。很多实物由于可以作变速运动,因此有静止质量。光子由于只能等速c运动,所以没有静止质量存在。

实物比场来讲,质量密度和能量密度都要大很多。场内的质量密度非常微小,只有发生核反应时场的质量才具有可以度量的大小。相比于质量,场的能量更容易被发现,因为能量比质量大c^2倍。

爱因斯坦在德国专利局工作时,发现很多“以太”方面的研究都以失败告终。近代物理逐渐认识到场与其对实物的作用是分不开的,可以具有质量、能量和动量。场也有微粒性和波动性,场与基本粒子可以互相转换。

因此,场是物质的一种形态。与物质的另一种形态(实物)同时存在,密切联系。

2、场的数学方法

场可以用数学方法来定量描述。从静态角度,函数、等值面/线都可以形象化地描述场的分布,但为了理解场的性质,动的观点或变的观点去研究场的空间变化也很重要。

空间微分和空间积分是描述场空间变化关系的两个重要途径。

空间微分变化,主要研究标量的梯度变化和二次微商变化,以及矢量场的散度变化(标量空间微商)和旋度变化(矢量空间微商)。

空间积分方面,对于矢量场可以采用环流和通量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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