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随记(90)
我之前一直在新疆工作,退休后才和爱人一起来到北京,主要是帮女儿照看小孩。
除了发工资和报销医疗费用外,基本上与那边就没有什么事务往来了。
我是一名党员,按照党章规定,退休也应该当履行党员义务,比如缴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等。
刚退休的前两年,由于离得太远,加上隶属关系多次变动,连自己都不知道党员关系转到什么地方去了,基本上和组织失去了联系。
后来有了网上支部群,负责人通知说,我的组织关系已转到了住宅小区的居委会,叫我参加网上活动。
我说明了之前的情况,觉得自己已经两年都没交纳党费,应该属于自动脱党了。
支部领导向上一级反映了我的情况后,可能认为造成这种结果不全是我个人的责任,于是对我说:“把党费补交一下就可以了。”
我这才跟着支部微信群,参加了一些党员的网上学习,算是恢复了组织生活。
去年我和爱人的户口迁到北京,因为户口是和女儿落在一起的,党员关系也跟着转移到了她们小区的居委会。
由于转过来的时候,我和爱人已经从女儿家搬了出去,两地相距约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程,平常也只是照看小孩的时候才过来。
基于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没有参加过这边的线下组织活动,甚至和本支部的多数党员都没见过面。
前天在微信上看到交今年党费的通知,昨天去居委会交党费的时候,面见到领导和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还挺不好意思。
是的,有时候看到不少人都能当志愿者,搞些公益性活动,心里还挺自责的。
退休前,作为一个普通党员,能在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就行了;退休后突然闲下来,的确有点不知干什么才能配得上党员的称号了。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我还是觉得退休应该有个退休的样子。
首先是自由自在地生活,少参乎些与己无关的闲事儿;其次是珍惜和孩子们同住的机会,尽情地享受天伦之乐;另外就是保养好身体,少给儿女们增加负担。
其实,能做到这些,就已经不错了;在某种意义上讲,也算一种正面作用,起码是为创建和谐家庭、文明社会在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