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常餐馆里高脚杯碰高脚杯,唇滚唇那一刻,我的扫帚粉碎了现场的浪漫。我像小鸡啄米那样连连低头,赔礼道歉。眼前的这对男女不肯放过我。这大概是他们身体的首次交锋,却由我这小服务员破坏了。
经理来了。男客人的小腿刚刚还搭在女客人大腿上,现在已经站了起来。“你们餐馆打烊了吧,都开始有人打扫卫生了。”女客人也站起来,往下扯扯紧身裙,“你们餐馆真是与众不同,才八点就打烊,那我们先走了。”经理是个怕事的,藏在眼镜后的五官扭成一团,人到魂没到。
眼看这对偷腥不成的男女就要吃成霸王餐了,阿东吼住了他们。两个人跳了一跳。阿东的嗓门粗阔,眼袋肥厚,额头一皱就成了只大老虎。男人看了看女人,女人看了看阿东,手肘捅了捅男人。男人将钱客气地递给阿东,还加了句,“老板,不好意思啊,刚才都忘了给钱。”
阿东不是老板,和我一样,是个打零工的社会青年。传菜、收拾餐具、摆盘是我和阿东的唯一交集。
2
非常餐馆的所有人(包括经理与老板)都喜欢阿东这个性格。他的气场能因人而异,或磅礴或热情或幽默或羞涩。我也喜欢阿东的性格。只是阿东面对我,总是不开心的样子。他在别人面前咧咧大笑,我呢?每次一起收拾餐具,阿东的两瓣浅红嘴唇是塌的。我总是尽力牵起两抹腮肉,露出半边牙齿。对谁我都这样,三十五度角的微笑。
不少客人会自主赞叹几句:小伙子笑起来真俊!或是:小伙子真有礼貌,一见人就笑。
除了谢谢,我没别的可回答。认识我的人从未这样夸奖我。非常餐厅里一起工作的人,也几乎很少找我搭腔。阿东应该没有过。应该吧,我不太注意,要不是这次阿东出面帮我问客人结帐,我不会注意起他来。
阿东将钱递给我时,我听见一句很轻的话,“这次你咋这样糊涂咧,以前你不是这样的啊。”
我的脑筋抽了一秒,阿东什么意思,以前的我?他有注意过我吗?他不是一直拿我当一堵石灰墙,面色不改的吗?
这个疑问到目前为止,我是可以就这么算了的。
非常餐馆里几乎所有(除却阿东)都是可以能算了便算了。神出鬼没的老板在某个打烊前的烛光里,说只要不亏太多就继续营业。这里的人流不算冷清,亏在了这家店心太软,接收了许多如我这类的年轻穷小子。从三线城市跻身到这个二线城市,身怀的技能不足以养活自己。
当晚清洗完餐具并打烊后,我在阿东身后又道了声谢。疑问随后解开了。
3
7-11士多店我不大爱光顾,灯光太亮,就像我不能忍受大太阳的暴露。阿东买了包爆珠和两个苹果。出门后十多步,阿东说要回去。我摊开手,一个火机躺在阿东面前。“你真厉害,这你都知道。”
我皮笑肉不笑,鼻子哼哼,就是回应了。阿东的目光在附近叼住了一张长方形座椅。我们坐下去时,阿东一只手把其中一只苹果塞进我的视线里。
每次当服务员都是件精力极亏损的事,夜晚十一点,我开始咬下第一口苹果,接受汁水的营养补给,同时接受阿东这个新朋友。
“你今晚怎么让那对狗男女跑单?”阿东的牙与苹果正卡擦卡擦地交错。
我扑哧笑出来,“狗男女”,这词形容得真生猛。
“你笑什么呀?”“你说句话行不,别让我一人唱双簧呀。”
阿东的手肘戳到我胸口,着实疼了半晌。“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说的是真话,我找不到任何话题与任何人交谈。
“算了,你这人太清高了。”阿东瞅了我一眼,挺狠的一眼,一把刀剁肉时的狠,可也无奈的狠。我朝那离去的虎背暗暗叹息,新朋友都是泡沫,经我一碰,就没了。
过了三天,非常餐馆又是我和阿东一起打烊下班。我在考虑,该不该说点什么。算了,上次说完效果为负,何必为难自己恶心别人。
我是走到了街口,阿东才唤住我。要不要去坐坐?我犹豫没一会。又听见说,走吧。阿东这次变了个样,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看透了我的唯命是从,对我的沉默怡然自得。
两根淡黄的眉毛随声音发生着戏剧性的变化,他的声音是辽阔的。“我自己训练过。”他说。在阿东两根眉毛的蹁跹中,我得知了他是个按摩椅销售员,业余时间当西餐厅服务员,梦想是成为优秀的演员。“你不笑?”“我为什么要笑?”我终于说了句话,阿东很高兴的样子。
“每一个,包括我老母,听见我的梦想,都要往地上吐口水大笑。”
这时我蜷起双腿,抱住双膝:我很欣赏你坚持至今。我说。
“你真是让我越来越不明白,你那么高傲的一个人,在餐馆做什么都一马当先的,平时连句话都不愿跟人聊,竟然会鼓励我坚持我这个人人都笑话的白日梦。”
我盯起阿东来,目光哆哆嗦嗦。忽然就清楚阿东为何在那次客人跑单后说“以前的我不是这样”。以前的我是高傲的,不近人情的,先天能干的,无需外力扶助的——在他眼里是,其他人眼里也是。
阿东,你误会我了。我差点就要这样说了。阿东问我为什么要当服务员?
为了钱。
就这点钱。阿东的拇指与食指对捏。
够了,钱太多不是好事。
阿东说这话有意思。抽出一根烟燃上了。“介意给我一根吗?”
他吸一口,冷冷吐出烟雾,似信非信地给了我一根,直至我鼻孔喷出白烟才完全确定我会吸烟。我说你忘了上次谁给你的打火机。他说他容易被视觉欺骗,我看去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还有吗?”此一刻我十分十分想知道别人眼中的我。
“很独立,很有主见,虽然老见你微笑,但还是很有距离感,而且我们每次聊好玩的,你也懒得过来搭几句,真的那么喜欢一个人吗?”
一根烟的寿命已到,我的鞋底在搓灭它,告诉阿东,“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我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阿东像听不见的样子,我问他认识博尔赫兹吗?阿东使劲点头,说博尔赫兹是个名气不大的足球运动员。
我将鞋带松开再绑上。这个小动作可以缓解我的交际尴尬。接下来阿东问我是不是很喜欢看书,看书的人都喜欢独处。我看着阿东,带一丝狐疑的目光。他并非不认识我口中的博尔赫兹。
我把脸子对向深邃的夜空,阿东没说错,我不止喜欢看书,而且喜欢写书。阿东马上吐出舌头:没想到你真是作家。我摇摇头,“作家”目前对我是个未来式名词。我的肩头感受到一阵温度,阿东希望我能为他写个剧本,当然,是等我成名之后。
阿东,我手写的文字,口出的言辞,都像尘埃一般一文不值。
烟化在我的下唇上,“被一个人关注是幸运,被许多人关注就是倒霉了。”阿东反复咀嚼这话。他是个渴望众人瞩目的人,自然难懂我的意思。末了阿东将剩下的半包烟塞进我的裤口袋,“反正我知道谁爱上写书谁就倒霉,但你是我阿东朋友,以后有倒霉事尽管找阿东我!”
“朋友”两个字在我心里荡了又荡,响了又响。我想坦白地告诉阿东,“一直独处,因为我相信我是个毫无社交魅力的人。”作为一个在别人的拒绝中成长的人,我非但养不成厚脸皮,反而愈加恐惧受拒的滋味。
4
我叼着半根烟,眼有些涩。月亮要躲藏了,雨要来了。阿东开始说接下来他的打算,去北京当群众演员。钱已经存够了。不够也得够。阿东说他会找个北京女朋友,他还没谈过恋爱呢,表白总是被拒。他要乘一次飞机,特价的也行,阿东的父母生前老嚷着要搭飞机,阿东要替他们完成这个心愿。阿东撒着两腿,两只手在树影下摇晃,他说等他主演的第一部电影上映后,也就是钱赚到了,马上办个个人书展!
出书?
书展是给你的!哈哈!
尽管清楚阿东是在开玩笑,但我浑身还是兴奋了一刹。
下雨了,走啦!阿东泥色的大巴掌一挥。
嗯,晚安。我说。
第二天,我满心期待会在非常餐馆再见阿东,但阿东没出现。第三天,第四天,我给自己找各种可能:阿东那晚也许被雨淋感冒了,我在想要不要请个假去看望看望。第五天从经理谈话的无意中得知:阿东辞职了。
我的扫帚跌了地,经理赶我到门外扫净落叶再回来。期间我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想阿东:他不是在开玩笑,他真的不是在开玩笑......
THE END
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