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山西·文化】
用人(五) 赏罚当符
(韩非子)
原文:
释仪的而妄发,虽中小不巧;释法制而妄怒,虽杀戮而奸人不恐。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故至治之国,有赏罚而无喜怒。故圣人极有刑法,而死无螫毒,故奸人服。发矢中的,赏罚当符,故尧复生,羿复立。如此,则上无殷、夏之患,下无比干之祸,君高枕而臣乐业,道蔽天地,德极万世矣。
译文:
放弃靶子而胡乱发射,即使射中很小的东西也不算技艺高超;放弃法制而乱发脾气,即使大肆杀伐,好人也不会害怕。甲犯了罪,祸归于乙,怨恨就产生了。所以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实行赏罚,但不凭个人喜怒,所以圣人能达到治国的极致;建立刑法,但不逞私威杀人,所以奸人服罪。射箭中靶,赏罚得当,所以尧可复生,羿能再世。这样一来,君主就没有殷、夏亡国的祸患,臣下就没有比干剖心的灾难,君主高枕无忧,臣下乐于尽职,法术普遍地实行于天下,恩德流传千秋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