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原名陈懋平,1943年3月6日出生于重庆,1948年随父母迁居台湾,1967年赴西班牙留学、后又去了德国、美国等地,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和荷西结婚。1981年回台,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已写作、演讲为重心,1991年1月4日在医院去世,年仅四十八岁。(别人对她的简介)
三毛是我很喜欢的作家之人,要问我为什么会喜欢她,我也说出不来所以然,反正我就是很喜欢她,更喜欢阅读欣赏她的美文。她自幼年就喜欢读书,五年级就读了名著《红楼梦》,初中时期几乎看遍市面上的世界名著。初二休学以后,在父母的教导之下,努力学习诗词古文,英文等方面的知识。
可能是她自己读的书多了,深有感受吧,所以曾讲到“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然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很喜欢这段文字,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稻草人手记》这本书讲述的是三毛与荷西去非洲旅行中遇到的点滴故事,读着三毛笔下这些生活故事似乎感觉这些事情是发生在我自己的身边。以下是我选的其中几节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
序言
序言中写到那不会动的稻草人任晚风拍打他单薄的衣服,任麻雀对他肆意的嘲笑,但他仍然立在麦田之中,可能它们不知道,被嘲笑的稻草人露出的微笑是多么的美丽,多么迷人,也透露了稻草人倔强而又乐观吧。
《一个陌生的死》
写到邻居加里老人的状况,“他看起来像是几百岁,皱纹很多,人很臭,家里乱七八糟,双脚是跛的,他的住所里有一种令人作呕的气味一阵阵漫出来”这个老人他把自己封闭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每天就靠吃食物罐头过日子,感觉这位爷爷的生活很糟糕。
经了解,原来这爷爷是被家里人抛弃,一个人独自在这里生活,自此三毛与荷西给他送食物,带他去看医生,照顾他,帮他打理家中琐事,可最后他还是死在了医院。不禁,我联想到了自己身边那些孤苦伶仃生活的老人,内心默默悲哀,世界是如此的美丽动人,可有时悲哀又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
《大胡子与我》
大胡子与我指的就是荷西与三毛,片段中写到每次三毛和荷西一起出门买东西的时候,他很挑剔,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后来三毛发现原来他不想要是有原因的,他追求质量,宁愿买好一点的贵一点的东西,也不愿买便宜货,对此三毛还有些生气,后来三毛把这种习惯联想到娶太太的身上,倒觉得抬举了自己,挑东西都那么嫌东嫌西,更何况娶太太这种大事他肯定花了不少心思吧,想到自己到底还是贵的,气就消了。
读这一节时,我就想学习三毛遇事的态度,从一则小故事就可以看出面对生活中有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应学会多个角度考虑,这样不仅能够化悲为喜,有时还会给我们带来意外的收获。
在这节中还写到“在我们家庭里,警察就是公婆,我最怕这俩个人。在他们面前,我绝对安分守己,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把自己尾巴露出来。”哈哈哈,读这里的时候,自己不由自主的笑起来的,感觉非常具有幽默感,这也自然的连接到了下一则故事《亲爱的婆婆大人》
《士为知己者死》
这一节中主要写到贝蒂与米盖,很相爱的一对,但生活感觉很糟糕。
他们结婚后,三毛与荷西第一次去她家吃饭,贝蒂竟只准备了细面似的清汤,炸马铃薯和四片肉。等他们要走了时,米盖出去送他们,口里很难堪的说了一句“下次再来吃,贝蒂今天身体不好,弄少了菜”,此时我都觉得好尴尬,贝蒂怎么是这样的人啊。 谁知这一节中类似的情况还很多。如三毛与荷西去超级市场买菜,总接贝蒂一起去。等到荷西失业老是打鱼时,总给他们送后,贝蒂就找各种借口,不上市场去买菜了。又如米盖要去机场了,当时荷西准备送他去,贝蒂就把他口袋中的计程车钱拿走。等等
“一个做太太,先拿了丈夫的心,再拿他的薪水,控制他的胃,再将他的脚绑上一条细细的长线放在她的视力所及的地方走走;她以爱心做理由,像蜘蛛一样织好了一张甜蜜的网,她要丈夫在网里唯命是从,她的家也就是她的城堡,而城堡对外面的那座吊桥,却再也不肯放下来”。
爱的方式真的有很多种,可有时错误的方式只会把爱转换成恨,我想这样的生活迟早米盖会受不了,即使他很爱贝蒂,也应该会选择分开吧。
《巨人》
写到一位被领养的红发小孩深爱着自己的养父母,并独自的撑起一个家庭,而且爱的那样不遗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