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小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闺蜜。上次见到她,还是在武汉。
她在荆州一所高职院校读书,毕业之后学校分配在武汉一家动漫公司实习,她也就一直待在武汉,没有离开过。我因为毕业之后辗转去了几个城市,最后实在不知道去哪里,偶然和她有了联系,知道她在武汉,就过去投奔她,有个朋友在,多少有个照应。
我是从老家坐长途汽车过去的,快下车的时候,和她联系怎么到她住的地方。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就没见过她了,心里很是期待,也不知道她现在是胖了还是瘦了。
是在光谷广场下车的,那里很热闹,建筑很有个性,公交站旁边全是等车的人,我还是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了发小。发小比之前时尚了,穿着也很讲究,头发染得黄色的,短短的头发,显得很是干练,最引人注意的还是她胸前那两坨肉,从前大,现在更大。
她热情地帮我提了一个旅行包。然后招手拦了一辆的士,我们就前往她租住的地方了。她大学是三年制,我是四年制,所以她比我早毕业一年,可以看出这一年的差别,她比我成熟好多倍。一路上我们基本没怎么说话,甚至有那么一点生疏,但是我们都保持礼仪性的微笑。
坐了差不多四十分钟的车,终于到了。这是武汉的农村,因为有湖北美术学院的存在,这一片还是比一般的农村要热闹,至少出门就有很多卖饭的小摊小贩。
单间,面积不过二三十平米,却被发小收拾得井井有条,白色的地砖一尘不染,明晃晃的可以看见影子。几个柜子里都塞满了发小的衣服,桌子上放着一个电饭锅,饭菜都由电饭锅来完成,备了两个碗,油盐酱醋都有。
2.
我们一起收拾了一下行李,就出去吃饭了。冬天还没完全过完,天气还是很冷。她很大方地请我吃了一顿黄焖鸡米饭,我过意不去,非得请她喝一杯红豆味的抹茶,放在平时,我是舍不得花15块钱买一杯奶茶的,一是喝不习惯,二是觉得真是浪费钱。她笑着说:“你呀,还是没变。”我也笑着打哈哈,装作没听见,思绪却不由得飘远……
上一次和发小失去联系是两年前,那时候我在读大二,她也在读大二,暑假快来了,因为和发小很久没见面了,甚至是上了大学之后就没见过了,虽然我家和她家相隔不远,但是寒暑假我去她家找她的时候,她都不在家。所以我和她约定暑假抽一天我们聚聚,她爽快地答应了。
那一天天气很晴朗,大太阳,我精心打扮了一下,穿了一件长裙,戴了一顶帽子,心情很好。我和和她约定在路口公交站,然后一起去市区,那时候我刚好要买一部手机,之前的手机太卡,这已经是我要换的第三部手机。她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和我想象中的有了一点差别,她比以前更丰满了,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丰满,她穿了一件相对来说比较宽松的衬衫,笑起来还是一对深深的酒窝。
这是我们上大学之后第一次碰面。在人民广场的一家手机店,我们选来选去,我当时就想着买一个便宜点的先将就着用,虽然之前的几部都是用了一年就坏掉了。发小很不理解,她说买一个贵一点的可以用很久。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啊,但是我当时囊中羞涩,又没有经济能力,最终只能买了一个最便宜的智能机,那时候智能机流行还没几年光景。
在聊天过程中,我们试探着打听对方这几年学习方面的进展,才得知她寒暑假都是在外地实习,我突然感觉自己和发小之间有了差距。
中午的时候,我们商量好去肯德基吃汉堡,付款的时候,都抢着付,最终她说她付,我拗不过她。我甚至能够感觉到她说话很有底气,我找不到反抗的理由,好像她说什么都很有道理,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的感觉。也许是我们分开太久了,都变了,我变得比以前更加软弱了。闲聊中,我说还是你好啊,我在学校出去买东西钱不够,找同寝室的人借钱,借一两块钱回来马上都会找你要,虽然我都是尽量第一时间还给对方的,也不想欠着别人的。她呵呵笑着不说话。
因为是夏天,天气非常闷热,走几步就满头大汗。路边刚好有一个老奶奶在树荫下卖雪糕,我跟发小说请你吃雪糕。她礼貌性地说不用,我说你刚才还请我吃肯德基呢。发小听了这话就不高兴了,雪糕也没接,一下子跳上了刚好停在面前的公交车,我还愣在那里,细细回想她丢下的那句话:你还是那样,什么都分那么清楚。
那一刻我的心好像突然被冰冻了,满肚子委屈。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车上那四十分钟的时间的。回到家,看到她发来的短信:你还是以前那样,什么都分那么清楚,你完全可以说没事的,下次再请你吃,要改一改你那个习惯,不然会后悔的。
本来心里都犯堵,看了这短信心里更是堵上添堵。
我说:我只是不想欠你的,没有分清彼此的意思,可能是我们大学所处的环境不一样,我周围的那些同学几块几毛都会算得很清楚,但是我只是不想欠你的,仅此而已。
她说:果然是一块又硬又臭的石头,无可救药。
虽然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可是从高中起就没有之前那样亲密,性格什么的也发生了变化,但是我一直坚信发小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即使这样,那些话从她那里说出来,对我的打击也越大。
后来无意间,我打开QQ想要找到她的时候,却寻不到她。就这样,我们失联了。直到大四快毕业的时候,她主动又加了我,然后有一句没一句的偶尔会聊一下。
3.
吃了饭,喝了奶茶,我们去湖北美术学院的操场走了一圈,她带路。她毕业后从事的是动漫行业,算是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因为我们小时候都挺喜欢艺术类的东西,她对绘画还挺有艺术细胞的,并且总有别人想不到的创意。而我阴差阳错学了自己完全不感冒的新闻专业,因为性格内向,语言表达能力也不好,所以在学校勉强度日。毕业后做的工作也是不稳定,没有方向。看到发小现在工作稳定再想想自己,心理落差可想而知。
回来的时候,天差不多黑了。洗了澡,我们一起看电影,熬夜到深夜,我们就挤在一张小床上,却不肯睡去,我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就这样从小时候的事情开始一件一件说,一直说到现在……
我和发小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熟识,她是我的同桌,就这样一直同桌到小学五年级。因为两家离得很近,就隔一条小水沟,所以我们相伴上学和放学。我每天早上早早去她家等她,风雨无阻,她家有条大黑狗,只有两条毛毛虫般的眉毛是白色的,我们都叫它四眼。
和发小在一起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来是我人生之中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日子。我们一起玩泥巴,滚出来的珠子油光可鉴。她心灵手巧,会画画,画画用的蜡笔是自己做的:捡回来废弃的彩色粉笔(老师丢掉的那种用得很短的彩色粉笔)压成粉末,然后用蜡泪滴在粉末上,快速地搓揉成条状,就像是和面一样,待条状冷却固定成型,一根蜡笔也就做好了。我们用自己做的蜡笔在烟盒纸的内膜上面写写画画,在写过字的演草本上面写写画画,童年也就画成了彩色的一幅画。
我们接着聊,聊到了我喜欢吃土豆这件事上。我问发小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吃土豆。发小说这它哪里知道啊……我就给她解释:
发小家以前种了很多亩土豆,放了学我就跟着发小一家人去田地里收土豆,大块大块的土豆,拿在手里沉甸甸,原来收货就是这种沉甸甸的感觉。土豆都是用拖拉机拉回去的,很多很多土豆。后来的很多天放学之后去她家写作业之前,我们都有煮好的土豆吃,其实那些煮熟的土豆是喂她家猪的,但是我们却吃得不亦乐乎,绵绵软软,细腻的,看起来沙沙的土豆肉,这成了童年挥之不去的美食,后来我就莫名其妙爱上了土豆,一直到现在,我都非常喜欢吃土豆。
发小听了我的解释,大吃一惊,之后是哈哈哈大笑。
发小家门前是一个池塘,池塘里是她爸爸种的莲藕,还养了很多很多鱼。暑假,我就和发小一起去钓小龙虾。发小说,小龙虾会用钳子夹断莲藕的根茎,钓走一只是一只,减少祸患。虽然夏日炎炎,可是一只只大大的红红的小龙虾让我们忘却了炎热。发小很会钓虾,也会找地方。她说夏天天气热,小龙虾也怕热,都会躲在树荫下,或者水草里,或者莲叶下。按照她说的,我果然钓了很多小龙虾。夕阳西下的时候,小桶已经满当当了,龙虾在桶里相互厮杀。我们忙着剥虾,洗虾,然后炒虾。火红火红的虾,一会时间就变成了一堆残壳……
发小小时候长得很秀美,那时候总觉得她像哪一个明星,对,就是那个陈好,樱桃小嘴,眼睛炯炯有神,头发卷卷的,毛茸茸的,很温暖的感觉,总是扎两条细细的麻花辫。后来发小剪掉了两条麻花辫,我俩那时候都扎一样的羊角辫,形影不离……
聊着聊着,发小说:“那时候好羡慕你,你成绩好,长得又好看。”我说不会吧,心里却很矛盾,很复杂:很开心有人曾经羡慕过我,可是如今这样,很是自卑。
发小说那时候有一次语文考试,用“唯”组词,全班除了你写的是唯独,其他都写得唯一,老师还表扬你了呢。听到发小说这个,我好像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发小好记性。发小接着说到:你那时候作文写得好,每次别人吭哧半天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你没一会功夫就写出一篇文章出来,每次后面黑板贴的优秀作文都有你的。并且你数学成绩很棒,数学老师夸奖你时说的一句话都还记得:咱们班小鱼就是一直捉老鼠的猫,什么难题都会做。我一边边听着,眼泪却湿润了。幸好没开灯,发小也看不到我眼角的泪珠。原来这些点点滴滴,发小都记在心里,可是我好像却都忘记了。工作之后的这些挫败感,几次被公司委婉劝退,都让我在心里一点点把自己全盘否定了。可是,我竟然不记得我以前也是别人眼中羡慕的那个优等生。
发小接着说故事:“有个老师很变态,我这辈子最恨他。”我心里充满疑惑。她说有一次期末考试,语文,分数下来之后,你和我都是94分,但是那个语文老师却怀疑我的水平,转弯抹角地说是我抄你的,因为我就在你旁边坐着的。
我安慰她:作文是抄不来的,你作文写得也不错呢。
她笑着说:就是就是。
4.
我与发小渐行渐远是小学六年级,那时候学校离家更远了,需要步行15里路。那时候我们的“竞争对手”来自周边很多的村子,而不再是像之前只是一个村里的学生在一起,那时候我们已经不是同桌了,我在六年级三班,她在六年级四班。但是好像很少碰面。偶尔碰面也只是笑笑,随便说几句话。发小说:“那时候很拼命地努力学习,想要赶上你,最后期末考试,你考了全校前八名,得了10元钱奖金,而我考了20名,得了8元奖金。不过好高兴,在全校师生面前领奖。”我又一次被发小的话所触动:原来发小一直在默默努力。同时,我也从中感受到了一些力量,原来我也很光荣,而我现在很讨厌自己,所以我要努力。
现在回顾那段步行15里路上学、放学的日子,却觉得很幸福。 虽然5毛钱就可以坐三轮车到学校,可是我们都不约而同的选择步行。我们好像提前知道了心疼父母,不愿意多花一分钱,那时候的零花钱每月差不多是2块钱,到了周末,口袋里还是2块。
发小说她很喜欢学校每天早上的稀饭,很黏稠,米很香,她的描述把我也带入了回忆中,确实是很香,就着大头菜,一吃就是整整一年。我记得只有周四的早上才有馒头吃。还记得每天中午那个大锅菜很难吃,萝卜白菜乱炖在一起,闻到味道都够了,学校还规定不准剩饭菜……说到这里,我们都哈哈哈大笑。
5.
初中和高中以及后来的大学,我和发小都很少见面了。那时候还不像现在人手一部手机,我是上了大学才有手机,才有QQ号。记得高考成绩下来的时候,我和发小见着面了,听到她说考得很差,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她看起来还是很乐观,好像丝毫不需要安慰一样。我比她考得好一点,是个二本。暑假快过完的时候,我去她家找她,她母亲说她去打工了,我心里一怔。后来才知道她是利用暑假去做兼职了,后来知道她去了一所职业技术学校。
我一直以为发小会和我一样,继续保持着“不争不抢”的性格,可是当她给我看她在大学里的照片时,我才知道她为了弥补高考成绩所带来的不足之处,处处都在努力着,锻炼着自己,我看到她和同学干练地坐在主席台前模拟面试官,看到她从容地面带微笑地站在灯光下的舞台上主持节目,看到她把自己收拾得很得体大方,看到她在不同旅游景点前的留影。我想差距就这样产生了吧。她说她利用课余时间自学了PS、AI、ID……很多我之前听都没听过的软件。
6.
从武汉离开来到宁波之后,和发小分开有差不多一年了。前几天和她聊天,她说她有男朋友了,男朋友和她一样,是个快乐的胖子,也是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