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你知道吗?今天我遇到一个女孩,名字和你一模一样,我多看了她几眼,好像被她发现了
林宥嘉有首歌唱道,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场景吗,我仍然记忆犹新。
那时的你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头发不长不短,刚好是我喜欢的长度,眼睛眨巴眨巴着,刚好长成了我喜欢的模样,在人海中没有很出众,可就是这样撞进了我的世界。
我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一见钟情吧。
听说荷尔蒙决定一见钟情,而多巴胺决定天长地久,肾上腺则决定出不出手,最后,自尊心决定谁先开口。
我想那时候的我肯定荷尔蒙爆棚。
我没能敢上前与你搭话,毕竟在此之前我们从未有过交集,但我知道,未来也许我们会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我算不上是一个特别勇敢的人,但是我强烈的感觉让我不想错过你,我开始有意无意的向身边朋友打听有关于你的消息。
还记得吗,我第一次约你看电影。见面的我们有一丝尴尬,我极力寻找着话题化解这种氛围。与你对视的眼神告诉我,也许你也喜欢我
那一刻我决定与你坦白,我喜欢你很久了,从第一眼见你就喜欢上你。语毕我紧张的随意拗压我的手指,慌乱的眼神看到你涨红的脸颊以及无处安放的双手。
你说我...我想想...那个我先回家了。
我还来不及说什么便见你慌张的转身离去。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告白就吓走了一小女孩。
同天晚上,我收到一条消息,消息内容很简单,却给我带来难以抑制的激动,我拿着手机在宿舍里宛如拿了一百分的少年胡乱跺着双脚,不,比拿了一百分还激动,那种无法形容的兴奋充斥着我全身细胞。
她说我们试试。
对了忘了说,曾经我们是同一所大学的陌生人,如今是备受羡慕的小情侣。
我们做着所有恋人都会做的事情,吃饭看电影游乐场一样不落,牵手亲亲抱抱也照单全做。
没遇见你之前我羡慕着街边牵着手的小情侣,遇见你之后我却羡慕起饭后散步的老夫老妻。
我想象着花甲之年的我们依偎着彼此漫步在夕阳中,你笑着轻轻拍打我的手臂娇嗔着喊我老头子。
张爱玲说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在幸福进行时矛盾开始出现且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壮大。也许是我们的沟通出现了问题,也许是我们的感情出现了漏洞,也许不知道什么原因,争吵成为了家常便饭,冷战成了饭后娱乐。
争吵时的我们总是会将过去的美好瞬间遗忘,将矛盾放大百倍千倍甚至万倍,说着极其难听的话语。我们仿佛都忘了当初在说爱时怕辞不达意小心翼翼诉说的我们。
语言这东西,无奈的是,在表达爱意的时候如此无力;在表达伤害的时候却又如此的锋利。
原来当爱放下防备后的这些那些,才是考验
随着毕业季来临,我们终究没能逃过毕业季分手季的说法。也许不是不爱只是少了非要在一起的执着。
看过这么一段话,如花美眷,也敌不过似水流年;心若磐石,也敌不过过眼云烟。这世间有太少的相濡以沫,太多的相忘于江湖。曾经深深爱过的一些人,把朝朝暮暮当作天长地久,把缱绻一时当作深爱一世。于是承诺,于是奢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曾经我们也是那么的奢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听说你后来过得很好,仍然遇见了那个会在冬天把你双手揣进口袋的男孩,会小心翼翼的照顾你那极强的自尊心,会在你生气的时候毫无形象的逗你笑,依旧能让你笑靥如花。他一定对你很好吧。
其实至始至终你一直都在我的微信置顶中,从你有一搭没一搭的回消息,到曾经所有的点滴,到如今的再无新消息提示。
那个和你有相同名字的女孩被朋友叫下了车。
下一站,我拿着街边买的早餐也走入车水马龙,人语喧嚣中......
我是玥先森,第一次以男生的视角描述朋友的故事,写的不好多请包涵。您的喜欢与关注对我是莫大的鼓励,希望可以在评论里留下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