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号,微信公众号“小云扶贫”发表了一篇随笔,讲述了小云助贫中心(中心名为“助贫”,典型的参与式用词)在河边村给村民修厕所时产生的问题。因为遵从了村民的意愿选址修建,结果修好厕所后发现其严重干扰了房屋整体布局和形象,作者因此反思“参与式”的工作方法是否能够实现其原本的目标。
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发展”一词,就其今天所暗含的“历史进化”意思来说,大概出现于20世纪中叶,时间并不太长。“发展”意味着处于历史先进地位的国家帮助落后的国家,利用自我的经验改造旧社会,所以发展大多是和各种扶助项目联系在一起——其中最为重要,同时也是本世纪世界重大主题之一的就是扶贫。所以,一开始的发展项目意味着专家指导,被援助者很少有发言权。这种情况因20世纪70年代的各种亚文化运动而改变,“话语权”的重要性被反复强调。一些新的概念由此产生,比如“赋权”和“参与式”。赋权是一种关于主体和客体的反思,即认为当地人才是真正的建设者,而外来者只是提供“某种”帮助,所以必须要让当地人“发声”,要听取他们的意见,这是工作理念的变化;而在方法上,则借用了人类学“参与式观察”的概念,形成了“参与式(干涉)”的工作方法。
在“参与式”的设想中,当地人是既有长处(地方性知识)又有短板(启动资本和专业知识)的。通过外来力量的帮助和“激发”,原本陷入循环贫困陷阱的境况就会被打破,当地人就可以逐渐脱贫。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河边村这样的困境呢?关键在于预设的简单或者说实际情况的复杂。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我们思考:
第一,项目的对象是否能被看作一个行动统一的主体?如果我们的扶贫针对的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那么我们就能比较容易地对其行为逻辑和背景关系有着较好的认识,参与式的方法也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但是如果项目的对象是一个村子,里面有着几十户甚至几百户的人家,那么,作为最小分子的个人(甚至不是家庭)将展现出十分复杂的行为模式,这种复杂情况很难被短期在村的项目人员所掌握,也就是说“参与式”失败了。
第二,地方性知识究竟该摆到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地方性知识无疑是存在的,但是地方性知识的内容是什么,它能否仅凭自我就摆脱贫困陷阱,它和专家知识是否能够协调,这一切都需要项目人员做出判断,但是这一判断本身可能就和“参与式”的预设相悖!项目人员判定某一村民缺乏某种知识,这种判定可能是正确的,可能是偏见所致,但是这种判断只能由项目人员做出!这里面临着项目人员既是客体又是主体的矛盾,其也是参与式在理论上的困境之一。
第三,干涉本身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刘慈欣在《三体》里面提到了“接触理论”,意思是哪怕只是有其他智慧生物存在的确切信息,就会对人类社会产生极大的影响,而在物理学中同样有所谓的“观察者效应”,管理学上则有“霍桑实验”。虽然这些理论与我们的扶贫面对的情况不尽一样,但是在哲学上仍然有所启示。在扶贫项目中,可以将这种情况看作是一种“知行不协调”。我们的每一步行动都会造成他人的认识发生变化,使得我们对其的预期产生误差,最终协调成为了博弈,参与式也失败了。
上述几项困境,其根源在于参与式尝试打破主客二元对立。然而这并不容易。这种困难,也是社会科学整体上要面对的困难。所以,我们仍然要努力让自己适应“范式”式的思维方式,习惯有多种解释。在实践中则一定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而万不可拘泥于某一理论之中,以至于事与愿违。(本文授权微信公众号“小云扶贫”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