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民委蒙古语文工作检查组深入我市检查指导

 7月2日,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吴长青率检查组一行到我市检查指导蒙古语文工作开展情况。乌兰浩特市民委主任吴春玲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一行人在维特装饰中心了解情况

检查组一行重点对乌兰浩特市兴安路、五一路等主要街路沿街牌匾的蒙汉文并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深入制作企业,走访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查找系统漏洞。检查组对我市蒙古语文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认可,在走访了风尚和维特户外牌匾广告制作企业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系统情况后,对系统运行情况较满意。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街道的灯杆旗、户外牌匾等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内容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不规范或未并用蒙汉两种文字,工作检查组当场提出立行立改的要求。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整治现存的问题,同时会继续做好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风尚广告装饰行

检查组参观了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后,对乌兰浩特市蒙古语文工作的具体工作举措表示赞许和肯定。吴长青强调,加强蒙古语文工作,有利于切实保障各民族平等的权利,有助于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关系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的大事。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切实保障蒙汉两种文字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平等地位,充分发挥蒙古语言文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字和谐相处、健康发展。加大对蒙古语双语人才任用力度,保障蒙古语言文字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表示盟民委将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项目上给予乌兰浩特市更多的支持,切实有效促进地区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繁荣发展。

在综合执法局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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