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大奇案人物“小白菜”剪影:笔记中的葛毕氏(二)

作者:史遇春

(二)

杨乃吾呢,原是庚午科的举人。

查阅了一下相关资料,因为事件发生在同治光绪时期,清穆宗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即为农历的庚午年。根据时间判断,笔记作者陈恒庆的记述没有错谬。

清朝读书人中举以后,就算是发达了。那么,杨乃吾此时已算是有身份、有资格的人了。

既然说到这里,那么,关于举人、关于清朝的举人,有必要在此述说一下。

举人,简单来解释,那就是指被荐举的人。

从举人的发展历史来看:

汉代取士,还没有配套的考试制度,为了收纳人才,朝廷就命令郡国守相通过荐举的方式,向国家上报贤良,于是,就以“举人”来称呼所荐举的人。

唐、宋时期,有了进士科,凡是应考的科目是经过有司贡举的人,通称为举人。

到了明、清时期,则将乡试中式的人称为举人,也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为“孝廉”。

从明、清时期对举人的称呼就可以看出,中举,一般就意味着发达的开始。所以,吴敬梓《儒林外史》一书中,穷困潦倒的范进,屡试不中,后来,终于中式,在得知自己考中举人之后,他会狂喜到疯癫。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明、清时期,朝廷对举人较为优待,一旦中举,就永远具备了继续赴京参加会试的资格。同时,明、清时期的举人,还有一个不同于前代的地方,那就是:他们可以凭借举人的资格和身份而直接进入仕途。

杨乃吾中举之后,就发达了,也就成了当时社会之中的新贵。那时的杨乃吾,可以说是青年才俊,风度翩翩。

有一次,举人杨乃吾途经葛家门首,无意间看见了开门伫立的葛毕氏。两人对视之后,就发生了情感上的化学反应——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于是,两人因目视而互相心动,随后,便产生了感情。

这个情节虽然俗套,但是,人世间的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俗套,甚至比这还俗套。

葛毕氏和杨乃吾一见之后,不知道中间经过了如何的过程,总之是,两人之间有了关系。

此后,杨乃吾有事没事,经常去葛毕氏的家里。

猜想,杨乃吾去葛毕氏家里的时候,都是挑选其夫不在的空隙吧。当然,杨乃吾去葛家,因为比较频繁吧,肯定也有碰到葛兴的机会。

对于丈夫葛兴可能撞到杨乃吾的场面,葛毕氏也早就准备好了台词:

“我小的时候,认识过几个字。后来,尽忙些针线女红,早年认识的那几个字,现在全都还给书本了。”

“这位杨孝廉,是我娘家的姻亲。那天,我在门口站立,碰巧就遇见了他,谈话之间得知,正好他也有时间,我也想学习认字,所以,经我请求,他就答应闲时过来教我认认字。”

“您整天不着家,我想着呢,自己要是能够多识几个字,一来呢,看看以后能不能帮衬一下您的营生;二来呢,您不在家时,我会认字看书了,也好打发无聊的光阴;最主要的,是我一心向佛,认了字,我就可以自己在家诵经念佛,不用再找人家教习了。”

葛兴这人一则老实,二则比较听老婆的话,三则他也支持老婆向善礼佛。所以,他也没有想那么多,就很高兴地认可了葛毕氏的说法,当然,这也是他对杨乃吾教习其妻识字的完全许可。

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疑问:

比如说:一个普通人家的主妇,学字作甚?诵经念佛吗?借口!看书吗?哪里又有书可看?帮衬丈夫的营生?她又不会天天跟在丈夫后面!

比如说:葛兴真是实在到家了?这话他也信?

比如说:难道葛兴就看不出半点端倪?他真就那么木讷迟钝?

……

事实就是,葛兴对自己的妻子没有不信任。所以,大家所有的疑义都可以保留。

事件,还是在按照它自己的情节继续发展着。

既然葛兴并无芥蒂,所以,自那以后,杨孝廉乃吾就时不时前往葛家,与葛毕氏同吃同喝,情洽和乐。

葛毕氏的丈夫每日都在为自己的小营业而奔波,所以,他白天基本上都不在家中。有一天,葛兴晚上回家,天亮之后就忽然就暴亡了。

人活着的时候,不见得有多少人关心,可是,这人一死,还是天大的事情。

葛兴突然亡故,引起了他的家族和邻里的严重怀疑。大家都在猜想:好端端的一个人,昨天还活蹦乱跳的,一个晚上的功夫,怎么说没就一下子没了?

大家都想不通,都心生疑窦。

于是,葛兴的家族和邻里开始检点葛毕氏平日里的行止:

为什么杨孝廉经常去她家?

为什么杨孝廉去她家的时候都挑白天葛兴不在的空挡?

孤男寡女,同处一屋,难道就只是读书习字?

杨孝廉真是葛毕氏的姻亲?

最后,种种怀疑,种种异常都指向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结论:

葛兴的暴毙,肯定是葛毕氏因为奸情而害死亲夫。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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