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夫妻老来伴,可是有很多老年人,老了的时候原配提前“离开”,只好再去找了另外的老伴,抱团取暖,搭伙过日子。
老许有十套房,老伴“走”得那年,他把房和钱全平分给了两个儿子,一个人五套房,一半存款,公平。老许花自己每月工资三千元钱。
老许自己没有房,“借”了儿子的一套房住,很快就觉得一个人好孤单寂寞,想找个老伴陪伴。
可是别人介绍了几个,都没成,女方都瞧不上他,没房没钱,年纪大,没有吸引力。
后来老许就天天上村委会去闹,要房结婚,可是是他自己本人把房全给儿子,要房也应该去找儿子要,村委会管不着,他没房找不到老婆,别人也更管不着,可是他不讲道理,倚老卖老还是闹,都说,他是自私的人。
算他运气好,后来别人又给他介绍了一个婆婆,才六十,比他小十来岁,自己也有几套房,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比老许高,算得上门当户对,看得中老许,愿意和他一起搭帮过日子,只是这回是女方不愿意领结婚证。她只有两个女儿,为了安全,房子还没有分给女儿,房地产证全是她的名字。
两个人在一起后,老许要领结婚证,可是婆婆不肯领,怕他将来反倒要分她的房子和她的钱。
老许的每月退休金三千多元钱全拿出来交给她过日子,一般情况下两个老人够用,柴米油盐人情来往,逢年过节给孙子辈儿压岁钱,只出不进,收不到“儿子媳妇”的半文零用孝敬钱,就不够用。婆婆那边,她两女儿都要给她送年节,她不亏。
在经济上独立的婆婆公开明白地对老许说,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身体好能互相照顾到最后,当然最好。
但是假如哪一天,一方不能动,要人照顾,可是另外一个年纪那么大,绝对也照顾不来,你照顾不了我,我也照顾不了你,别人的儿女也不会去照顾没有血缘关系的假父母,那个时候,双方就会自动分开,各自投靠自己的儿女,养老送终。
半路老伴,感情基础薄弱,来去自如,不是无情,而是现实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