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广大党员深学悟透党的纪律规矩,敲响“警示钟”,常念“紧箍咒”,把“紧箍咒”变为“护身符”,将学习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成为党员行为习惯和日常准则。
学习党纪规矩增强纪律意识,敲响“警示钟”。“党的纪律建设,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全面从严治党中标本兼治的利器。”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在路上,党中央持续加大对反腐败的惩戒力度,对腐败态度的零容忍,形成高压态势,但是仍有部分党员干部顶风作案,无视党纪规矩,将其视为“一纸空文”。每次在反腐专项纪录片中落马官员面对镜头忏悔,总能提及因工作繁忙对党纪规矩疏于学习理解,没能常思常学常悟,心中“无畏”,自然行动无约束,终酿成大祸,成为人民的罪人。“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恰逢其时,广大党员要按照法规进行逐条对照,由表及里,原原本本学,结合自身与外在形势变化,以党性信仰带动学习走深走实。让党纪规矩成为党员心中“高压线”,发挥其示范约束作用,不断敲响防止误入歧途的“警示钟”。
以党纪规矩作为行动指南,常念“紧箍咒”。“每个人心中都隐藏着一匹脱缰的野马,如果自己不去拉紧缰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在全党开展党纪规矩学习,就是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保持,突出纪律建设重要位置,让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营造遵纪守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中存在突出薄弱问题,织密违纪处分情形,拉直廉洁自律的准绳,发挥党纪“长牙”、“震慑”的作用,“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划定党员做人、办事、用权、交友的“红线”,保持清正廉洁,筑牢反腐拒变的“底线”,将党规纪律转化为党员行为习惯和日常工作遵循,才能真正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政治定力,坚守“千磨万击还坚劲”顽强意志,发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艰苦奋斗。
让党纪教育转化党纪自觉,成为“护身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遵规守纪不仅是党员干部的“紧箍咒”,也是其干事创业“通行证”。《条例》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精确落实“三个区分”,要求“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根据法律事实区别对待,同时防止问责泛化滥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纪约束,形成优良习惯及作风,激荡清风正气,凝聚干事精气神,该做的事,排除万难,一往无前,该负的责,无所畏惧,勇往奋进,填好“党纪规矩”词、谱好“廉洁自律”的曲,做到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