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人情的纠缠,让人面对一双不再能单纯诉说爱恋的眼睛,再不能说:“你的姓名,从此与我无关。”
“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说的是一群听了苏轼长篇大论想开了的朋友欢享快乐之后,拥伴而眠,东方天色渐白,只不过代表了又一天的到来--即使这一天对他们来讲,似乎已经有了不同的意义。
可是,对于被人竭力刻意掩埋的真相来说,对于拼了命寻找真相只为洗刷冤屈的人来说,“天亮了”,就等于心头那句“翻案了”--这也是能不紧不慢地等得起的吗?
情理上再天经地义的事,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为法所容;法理上严谨不过的控告,也会因世道人情出现偏差;爱与恨之间的界限,也因此不再清晰、光明--除非,真的全无感情,全然漠视。
有爱恨,就要有选择;有选择,就会受到时间的干扰--它既会湮灭真相,也会让真相以成倍的力量反弹。执意为心上人翻案的东方廌无从设想,没有唐既白这抹光亮她将如何自处;唐既白难以猜测,自己如果不是被东方廌的父亲、养父东方获利用,自己的人生走向会是怎样。他们两人在合作对抗的过程中,也必然能发现:金钱的确不是推动所有人犯罪或不犯罪的生活中全部激情、欲望、执念的源头,而这源头如果被归结为男女之间原初的感情,也不能说更加正确--所有的事物对一个人来讲都可能是珍贵的,但是如果这种珍爱的心理不能被人尊重,恰恰将是一切潜在的“恶”蠢蠢欲动的开始。
以被侵犯的人为例:他们如果不珍爱自己,被人伤害了,甚至只会去伤害自身,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但是,如果被一再灌输某些如“脸面是完全超过生命的重要存在”的不恰当观念,在保护自己的过程中甚至要以生命为代价,还不能如愿,则更加违背人道。在这时,也许只能期待更完善的社会发展,能让人们都能享有同时更加尊重他人应该享有的安全感、幸福感、合法权益,而不是让那些天然略显弱势的群体在保护自己时更加艰难。
以人们对“完美受害者”的苛责为例:“春秋责备贤者”,越是避不开麻烦和争议,越是自己的错。所以,越是无力保护自己的人,越可能被他人恶意掀起的舆论风浪拿捏,被强制“安上一个人设”。人们容许逃避,却不容许他们认为正义的一方逃避。而受害者面对自己道德上的瑕疵,反而会惴惴不安,因为害怕自己的处境会在失去舆论支持后更加凄惨。
最后,图穷匕见之时,到底谁该为年轻人们颠簸动荡的命运埋单?老一辈以爱之名行差踏错的“业”,需要谁来偿还?他们自己年轻的时候一时的冲动、疏忽,掩盖多年后,是不是就可以再无波澜?他们教孩子去爱,教孩子按自己的设想走,却不知,一旦这样的平衡被真相打破,需要多少努力重建--因为他们教过自己的孩子,不可以放弃。
以“物竞天择”为名的人,自然不会束手待毙;以“既来之则安之”或“依照眼前规则便想保安然”的期许长大的人,却永远不会体会到黑暗的可怕。廌,是法兽;既白,是希望。历尽劫波,姓名都已交错,爱恨纠葛融合,还要让最初的心意和信仰不变,真的太难。而带着全部的诚恳给出的名字和爱,却将伴着余生身边的温暖,泊入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