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基层干部履职行为立下“铁规矩”,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注入“廉动力”。这份文件的出台,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更是守护农民切身利益、筑牢基层执政根基的务实之举。
立规明矩,为基层干部划出履职“警戒线”。“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定》以“负面清单”形式为村干部扎紧制度篱笆,直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从强农惠农补贴发放到集体“三资”管理,再从工程项目招标到日常作风规范,8大类“高压线”如同照妖镜,让“微腐败”无所遁形。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将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组织集中研讨、举办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要让他们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廉洁履职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底线,使《规定》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优化制度,构建立体化监督“防护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规定》的突破性在于,它不仅是约束干部的“紧箍咒”,更是赋能群众的“护身符”。通过“看公开、敢质询、会举报、盯巡察”四大监督利器,构建起“群众监督+组织监督+技术监督”的三维防控体系。村级事务微信群定期晒账目、乡镇纪委设立“一键举报”平台、县级巡察组三年全覆盖等创新举措,让监督从“纸面条款”变为“指尖行动”。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滋生。此外,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的干部选拔到农村基层领导岗位上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文化浸润,培育清正廉洁“新生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文化认同。《规定》强调“典型案例全县通报”与“诬告澄清机制”双轨并行,既形成震慑效应,又保护干事热情。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贯彻执行《准则》不力,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或部门,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