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作家Ty的男仆,这天他早早地收拾完Ty的房间,便回到他的房间写字去了,他一般总会在午后这段时间里,等Ty的回来。
男仆用的是Ty用剩下的墨水,墨水瓶里还剩不少墨就被作家丢弃里,男仆觉得好可惜,他便把墨水瓶捡回来,笔也是Ty扔掉的然后被他捡来的。至于稿纸,Ty的纸篓里更是多得是,尽管有一面有了不多的黑色的字迹,但另一面还干净得很,男仆小心翼翼地用粗糙的手掌把它们抹平,有时候甚至能捡到不少被他撕掉一角的白纸呢。
他坐在自己的书桌上,哦,那还是个价值不菲的书桌呢,不过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两年前作家买了个更大的新书桌,差点将它砸掉,多亏了男仆极力劝阻,才使得桌子保存了下来,作家见仆人苦苦恳求便慷慨地将老书桌赠予了他。
书桌上那盏漂亮的台灯也是男仆从作家那里继承过来的,还有台灯旁边的花瓶,花瓶旁边的摆钟,以及紧挨着摆钟的那些书,统统都是作家不要了的烂家伙,它们被节俭的老男仆接收了,使它们在这里继续发挥着它们的价值。
今天男仆写了好长时间,从下午天还没黑写到了晚上,他就趴在书桌前一动不动,除了手在纸上刮动,他真的简直像个老旧塑像,没人能看见他在写什么,也没人会知道他写得那么尽兴,他究竟在写什么,竟然那么投入。最后他动了,应该是把要记下的写完了吧,他抬头看了看摆钟,哦,天哪,八点一刻。
这个爱写作的男仆名叫约翰,鉴于他年纪不小了,我们就在他名字前加上个老字,称他为老约翰。
老约翰匆忙披上外衣,从他的房间出来,客厅和作家Ky的房间早已收拾好,他现在应该准备晚餐了,对,平时这个时候Ky已经回来了,若按平常他们俩应该坐在饭桌上,尽管大多数情况下,老约翰会先把Ky服侍完再吃饭,可这段时间毕竟是Ky吃晚饭的时间,而老约翰一时写得入迷,把做饭这件大事竟忘了。
他慌慌张张地走进厨房,又想起还没查看门外的邮箱,一般他都会提前把寄来的信放到客厅的方桌上,Ky吃过晚饭,会悠闲地坐在桌边看来信。那些信啊,真是五花八门,大部分都是读者来信扯些乱七八糟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杂志社的来信,Ky不仅让他把那些编辑的来信挑捡出来,还要求摆在最上面。
“还是先去看看信箱吧”老约翰这样想着,脚已经到了门口,打开信箱果然有几封来信。他把它们统统都取了出来,回到客厅他在灯光下把每个信封都看了一遍,看完傻眼了,竟然全是杂志社的来信。
他觉得事有蹊跷,却又不得不赶紧去做饭,撂下信件他该准备晚餐了。在厨房老约翰一直心不在焉“都这么晚了,还没见K的影子,恐怕今晚不必给他准备晚餐了,可是…万一他回来了,看到我没有为他准备晚餐,那我岂不是闯祸了?”
“八成啊,K又在外面鬼混呢,为了找乐子他这几天可是一个字都没写,这杂志社的来信准又是催稿的,唉,这可怎么办呢?他可是一个字都没写过,我都看在眼里啊!”
没过多久,老约翰就把晚饭准备好了,时间已经九点了,老约翰干脆坐到客厅守着那些信件,他又开始了各式的猜测,此时他的脑子在飞速运转,房间十分安静,非常适合想事情。
又过了一刻钟,老约翰决定不等了,自己吃过晚饭收拾收拾为该睡觉了,毕竟他已经快七十的人了,熬不了夜的。
第二天清早醒来,房间依旧十分安静,他披上衣服,果然不出他意料,Ky的房间空着,看来他昨晚确实没回来,不然他也不能睡个安稳觉。
我们知道,主人不回家,那无疑是给仆人放了假,老约翰现在就觉得十分悠闲。自己吃过早饭,就不知道要干什么,房间昨天打扫得很干净,没有必要再打扫了。那他干什么呢,坐在房间里自己成了主人。
他想起了那些杂志社的来信,他决定要看一看,毕竟好奇心谁有会有,更何况这次那么离奇,来信全是杂志社的,想必一定有重要的事,而偏偏这时候作家不回家,而洞悉这一切的仆人,此时比作家还着急。
是的,他没有必要再继续等下去了,他宁愿为了尽责任受责难,也不愿因耽误了事而惭愧,而且他有预感,恐怕今天作家也是回不来了。是啊,他太了解他了,他甚至想像得到Ty正在和某位风情女子到处游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