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前面几章讲处世的规则与命运的规则,这一章回锋转笔,又阐述道。任何规则都离不开道的规则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这与佛教的“灵光独耀,廻脱根本”表达的是一个道理,道体是独立的,不可描述的。周行而不殆,道体演化万物,流行四时,而终古不穷,故曰周行而不殆。殆,穷尽也。可以为天下母。天地万物,皆从此中生,故曰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此物至妙至神,但不知是何物,故曰吾不知其名,特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字,不是大小之大。乃是绝无边表之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往而穷之,无有尽处。故云大曰逝。逝者远而无所至极也。就象人类探索宇宙边缘,无有穷尽也。故云逝曰远。远则不可闻见,无声无色,非耳目之所到。故云远曰反。反,谓反一绝迹,不知何处也,归一曰反。道之极处,名亦不立,此道之所以为大也。这一段则描述了一切终要归根,太极的圆形运转规律。
然此大道,能生天生地,神鬼神王。是则不独道大,而天地亦大。不独天地大,而王亦大。故域中所称大者有四,而王居其一焉。我个人建议,此“王”字应为人字,在天地万物中,人为大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效其谦卑;地法天,效其广渺;地法道,效其超脱;道法自然,效其无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