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搞笑的漫画书,;有几万字的长篇小说;有吓人的鬼故事;有让我看的津津有味的必读书目,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得《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蟋蟀名字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汇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在家乡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这就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
这本书告诉我们: 对于蟋蟀柴斯特来说,出名非它所愿,纯粹事出偶然,而自由才是它的一种自我选择。铺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之下,属于个人的一点点快乐早已消弭,“自由”早已变得像金子一样金贵。
我记得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快乐的读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