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水水日记(编号:C—1229)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最近拒了一些稿子,拒稿的时候我都会附带一封拒稿信,400字到1000字不等。拒的多了之后,我发现自己车轱辘话来回说。仔细反思了一下,不是我的问题,而是不同的作者都在犯同样的错误。于是,我把大家经常翻车的点写出来,希望大家主动避坑,多犯点新鲜的错误,避免我说车轱辘话。

第一,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对于小说来说,如果一句话不是有益的,那一定是有害的。如果你发现有这么一句话,可有可无,那无论这句话写得有多好,你最好还是把它删了。我知道这对于作者来说很难,但这一点正是高手与新手的不同呀。作品对于作者来说,就像是自己的孩子,怎么看怎么好,根本发现不了自己的缺点。这时候,你要把自己的作品放一放,至少三五天不去看它,也不去想它,去写别的小说,或者根本不写小说,去干点别的事情。等你把自己写的小说忘得差不多的时候,你再来看自己写的小说——这是个什么东西!这时候你就能修改自己的作品了。那些可有可无的话,你就能把它们删掉了。

对于很多作者来说,觉得把文章写长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其实,长短要根据小说的需要,一个内容不够丰富的故事撑不起10000字,那你最好还是写2000字。你的字数要跟你的故事匹配。对于新手来说,把小说写长很困难,但对于老手来说,把小说写短很困难。如何把10000字的小说压缩成2000字,这是一个老手应该考虑的问题。而新手还沉醉于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快感。对不起,那不是创作者,那是打字员。

写作是可以治愈自己的。很多人通过写作治愈了自己的心理创伤,让自己变成了一个更加完满的人。我不反对治愈性写作和倾泻式写作。平时没事我也喜欢写写碎碎念,写写心情文字,而且我写得奇烂无比,甚至惨绝人寰。但是,我不发表啊。一个热衷抠脚的人,如果他只在自己卧室里反锁房门的时候偷偷抠,那我愿意称之为可爱的人。如果你想把自己的文字拿出来给别人看,那这些文字就不应该完全属于你自己,你至少需要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这是最基本的尊重。

我有一个朋友。他对文字有一种敬畏,他的文字很干净,每一个字都像仔细打磨过了一般,晶莹透亮。但是,他也有一个问题,他不敢轻易下笔。在他的眼里,文字就像阳光下的泡沫,一碰就破。其实,我觉得文字是一种很耐操的东西,完全不必蹑手蹑脚,你就是抡起100斤的大锤拼命砸,你也伤不了文字分毫。几千年过去了,无论是文豪还是文渣,他们都死了,他们借助文字千古流芳或者遗臭万年。文字比他们活得更久。

我的那个朋友就像一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小公主,站在农村无边的荒野里,那里刚刚下过雨,泥泞难行。小公主怕弄湿自己的裙子,怕泥巴弄脏自己的小皮鞋。她站在那里,大声哭泣,手足无措。确实有这样的作者,他们对文字太执着了。我的建议是,把漂亮的小皮鞋脱掉,挽起公主裙,在地里玩泥巴吧。把自己弄脏,然后才能回归最初的快乐。在玩泥巴的时候也不要给自己加戏,不要总想着米开朗琪罗,也不要想什么艺术流派,把泥巴弄成一个圆圆的球,那也是一个完美的作品。如果你不敢下笔,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马上下笔,故意写烂,弄自己一身泥。但是,这样的作品最好是自己保存,不建议投稿,因为我也是一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小公主。

第二,不下无根之棋。很多作者写出来的小说是支离破碎的,那是因为小说里的人物、故事、细节等等没有连成片,都是各自为战。写小说就像下棋一样,你的每一步棋都应该有后手、有支援,这就是所谓的根。如果你的棋子没有根,那很快就会吃掉。吃掉的意思有两个,一个是第一条说的“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你自己觉得它没有太大的存在价值,为了让小说更加简洁,你自己就把它删了,这还是比较好的结果;另一个是读者觉得你废话太多,跳读了,或者觉得你写出来的小说支离破碎。举个例子,“他开着二手夏利上了高速。”如果后面你不写他生活的窘迫或者写他在高速上出了事故,那这句话你最好删了。再例如,“他穿着一件白衬衫。”那后面你就应该写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也穿着一件白衬衫,或者你干脆写他为了你跟别人打架白衬衫上都是血。总之,你说的每一句话,后面都应该有回音,这就像脱口秀里面的call back,你要再把它扣回去。这样前后勾连,就不会支离破碎了。

第三,开头结尾别墨迹。在写穿越、科幻等题材的小说上,开头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用大量的笔墨交代故事背景和科学原理,在短篇小说的写作上,不需要你用这么多的笔墨来开头,你只需要在胡说八道的时候保持一本正经就好了。在短篇小说的写作中,我比较推崇卡夫卡《变形记》的写法:“一天早晨,格雷高尔·萨姆莎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己竟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壳虫。”这一句话就把所有的事情说明白了,不需要过多解释,读者能看懂。相信我,读者都是小机灵鬼。凤头猪肚豹尾,千万别写成大头儿子。一定要记住了,大头的只能当儿子。想要当爸爸,你还是把头写小点吧。

结尾别墨迹,不管你是英雄人物还是无名小卒,中弹了就赶紧死,别再说那800字的遗言了。如果你真想说那800字遗言,最好是上战场之前就说,提前营造气氛,把该说的话说完,或者把该说的话说一半,另一半也不是让你中弹之后说的,而是让你烂在肚子里。你在肚子里烂一句,读者可能会想出十句甚至百句来。

结尾是小说的尾部,而不是小说的结束,不是所有的故事都需要一个结束来结尾,不是所有的公主最终都会嫁给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作者没有义务给读者一个最终的答案。小说不是睡前故事,不是让你听完就洗洗睡的。哄睡不是小说家的职责。如果你真想读点东西助眠,我建议你去背单词。

第四,把写作当成爱好。看到这里,有的人或许会说,老周真是个温柔的人呐,最后一条我们都能做到。你可拉倒吧,最后一条最难了,因为它还有后半句:“把写作当成爱好,并且只当成爱好。”一件事情成为爱好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你做这件事情不需要得到别人的允许,二是你做这件事情不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可。如果你能做到这两点,那你写作的时候就其乐无穷了。但是,你一旦掺杂私心杂念进去,快乐就不纯粹了,甚至会消失。

前段时间我见了一个编辑,他已经退休了,之前是某省级小说期刊的主编。我写成这个烂样子自然是没有资格跟人家见面的,但好在我是“文二代”呀,沾了母亲的光。我妈妈是作家,我爸爸也是作家,我勉强算半个作家,我们全家都是作家。所以,在我们家“作家”就是句骂人的话。每当我儿子不好好写作业的时候,队友就骂他:你不好好学习,长大了当作家。对于作家这个行当,我还是有发言权的。

恕我直言,我们大多数人都无法靠写作吃饭。但是,又有无数人前赴后继,想把写作当成自己谋生的手段。我劝你放弃。我身边有一个中国作协会员,他跟我算是同事,同一个系统的,不在一个单位,他平时摸鱼写点诗,发表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写得挺烂,不如贾浅浅。他自己弄了一个文学杂志,我偶尔给他投投稿,赚几十块钱稿费。他无法靠写作养活自己,他在老老实实上班。

我见的那个编辑跟我说,写作最好还是当成爱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靠写作谋生,想写的时候静下心来写一点,不想写的时候好好工作、好好生活,这样才能更好得感受写作的快乐。年轻的时候他也想当作家,后来发现自己没什么天赋,于是成了编辑。他的审美没有问题,很专业,他写不出好东西,但知道什么是好东西。所以,他很厉害。

我不太喜欢冯唐,但是对他的金线理论还是赞同的。“文学的标准的确很难量化,但是文学的确有一条金线,一部作品达到了就是达到了,没达到就是没达到,对于门外人,若隐若现,对于明眼人,一清二楚,洞若观火。”文章千古事,得失存心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自己写得好与不好,心里没数了吗?如果一个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心里没数,那他无疑是失败的。知道什么是好的作品,知道自己的作品是什么水准,然后向着更好的作品努力,这样才能进步。如果自己心里没数,不知道自己写出来的是个什么东西,那就很遗憾了,写作不但不能成为你谋生的手段,甚至不能成为你的爱好。因为当你对自己的作品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的时候,你就只能依靠别人的评价来判断,那会让你更加傲慢,或者更加自卑。

总之,对于写作这件事,我一贯的态度是:放弃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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