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她所有的所有都删了。
微信,QQ,电话,照片,我把我能想起有关于她的所有都删了。
唯独她那个微博是我没办法删除的东西,我总是忍不住翻寻她的动态,我忍不住,忍不住。
我看过有关她的所有一切,发的动态,转的视频,甚至点过的赞的微博,我仔细看过她的所有评论,我翻寻过她的关注,翻寻过所有那个她关注的不是大V的那个男人的微博,我看过他的相册,我知道如果我看到有她和他合照的话,我会心疼。但我就是忍不住。
幸好,我没发现。
我翻寻她的微博的时候总会在晚上,因为我知道她一般比较晚睡,我想在最接近她发微博的时间了解她当时的心境。
如果是高兴的,我会微微一笑,如果悲伤的,我会眉头紧锁。
我从不认为我这是深情,我只是无法抑制自己想了解她生活的思想,我也不喜欢折磨自己,但我又无时不刻不在折磨自己。
我这叫贱。
(一)
2016年9月12号晚8点35分。
“我们分手吧”。
这是她在微信上给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还有一星期就到我生日了,她之前说已经给我买了我最爱的那款手表,还为我订了生日蛋糕,但唯独这个“生日礼物”让我有点猝不及防。
就在前几天我还带她出去旅游,出去吃喝玩乐,我能清楚的记起她看到乌镇西栅夜景时眼睛里放的光;我能清楚的记起我偷拍她时,她娇嗔的脸庞;我能清楚的记起她挽着我手臂时的温度;也能清楚的记起她扎起我最爱的马尾辫的样子。
在乌镇,那晚下着小雨,西栅的夜景很美,灯火辉煌,昏黄的街灯倒映在河流上,泛起一阵阵涟漪,“吹皱一池春水”,她抬眸调皮地看了看我,“不对,是吹皱一池秋水”,说完,她哈哈大笑,甩了甩她那蓬松的马尾辫,“好美啊”,她倚靠在栏杆上,面带笑意的看着这江南水乡。
“以后如果能生活在这里就好了”,她扭过头看着我,傻白甜的笑了笑。
微风吹起她的发丝,昏黄的路灯打在她脸上,浮现出一片静谧的景象,她回眸的一瞬间,我恍惚以为这是画中的景象,我急忙抬起相机抓拍了这一美好的瞬间。
“走吧,哥哥。”她牵着我的手走在乌镇的石板桥上,时不时的用手指挠我的手心。她知道我怕痒,总会时不时的“调戏”我。看到我闪躲的样子,她咯咯笑的像个小鸟一样。
回到宾馆,洗完澡后她温柔的闪动着明媚的双眸,我环抱着她,虽然窗外是阴沉沉的,但这个宁静的夜晚,听着她平缓的呼吸声,我毫无睡意。
良久,我缓缓的抽出被她压麻的胳膊,站在窗前,点起一根烟。看着手中烟雾缭绕的忽明忽暗,听着她平缓轻盈的呼吸声,一切都变得那么静谧,那么美好。
第二天,她忽然说想要吃甜品,我穿过大半个街道买到她最爱吃的榴莲蛋糕,我不喜那酸臭的味道,但看她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貌似那个榴莲蛋糕也并不那么难闻了。
中午坐高铁回上海,她紧靠在我的肩膀上眯着了,我侧头闻了闻她头发,好像有桂花香的味道。
下了火车,她要回自己住的地方,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唯独她的背影散发着吸引我眼睛的光芒。
(二)
从我住的地方到她住的地方坐地铁,大概要两小时。
她时常调侃我“君住黄浦头,我住黄浦尾,日夜思君不见君,共饮黄浦水”。
远是远了点,但我还是在每个休息的时候去找她,坐在人潮拥挤的二号线,车厢里或是低头玩手机的上班族,或是打工的农民工,或是稚嫩脸庞的学生。
每个人都很忙,忙到连抬头看看这个世界的时间都没有。好像他们手中的手机有他们无尽的乐趣,有他们的全世界。
我不怎么爱玩手机,手机对我的功能绝大部分是即时通讯工具,另一个就是看新闻。我抬起头看着窗外呼啸而过的树木,感受着地铁从地上穿到地下呼呼作响的声音,抬头看着窗外一个个明亮的广告牌,算着还有多久就能到她住的地方,忽然觉得这个空气混浊拥挤不堪的车厢也变得并没有那么糟糕。
我手里还抱着她最喜欢的小熊煲汤机煲好的汤,我能清楚的感受到这汤的温度,我知道她胃寒,我算计着时间,到了地方,这汤应该不冷也不烫。看着手中怀抱的汤,想着她的脸庞,我有时竟会傻乎乎的笑出声来。
到了她的小区,她已经等了我半小时了。
我把汤拿出来时候,她笑着说:“我自己做就好了,没必要那么辛苦。”
可我分明看到她满眼欢喜的样子。
我喜欢看她喝汤皱眉的样子,或是汤烫,或是美味,她喝完以后“嗯~”的一声,总会莫名撩动我的萌点,虽然我自认为我是一个严肃内向的人。
她总笑着嫌弃我总是带吃得给她,她说是我一次次击碎她减肥的决心,可她每一次都会吃的一干二净。
我说“你吃那么胖,不怕我不要你啊”。
她挑了挑眉,“咕咚”咽下最后一口汤,“嘻嘻,你不会~”
她来上海不久,好多地方都没去过,我带她兜转了整个上海,我对她去了她想去的任何地方。我喜欢看她欢喜的样子,也喜欢看她像个小女生一样欢呼雀跃的身影。她有着所有女性都有的新鲜感,她看到花花草草都会拿起手机拍照,看到耄耋老伴互相搀扶的场景也会举起镜头。她拍花拍草,拍流水,拍天空,拍建筑,拍邮筒,她的镜头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美景。
而我的镜头里,只有她。
她才是我眼中最美好的美景。
(三)
我清楚的记得初识她的场景。
有一天,老四非要带我去他那个朋友聚会。
我躺在床上看着NBA,瞟了他一眼“老子不去,没兴趣”。
“远哥,是不是爷们?就问你是不是山东老爷们!还特么部队出来的,还特么山东大汉,丢人不?怂!怂的一比。出去吃个饭能要你命咋地?”
老四梳理着抹着发蜡像狗舔的一样的头发,看着镜子头也不回的怂恿我。
“是不是想让我替你挡酒?”
“嘿嘿,远哥,帮个忙,我一个人顶不住。”
看在他可怜兮兮再加上可以蹭吃蹭喝的份上,我勉强答应了他。
到了聚会的地方,我敷衍着每一桌的客人,该喝喝,但是我该吃的时候也不客气,我只想饱餐一顿,赶紧打道回府,该敬的酒我都敬,该客套的我也都客套,我心无旁骛,只想赶紧结束,赶紧回家把明天该做的报表完成。
“你好~我叫×××。”我喝的醉眼惺忪的时候,抬头看到一个打扮得体,温文尔雅的姑娘。
“你好,你好,我叫高远”,我东倒西歪的站起来,端着的酒杯被我喝的颤抖得手哆嗦出去了一大半。
客套之间,互相加了微信,我一个猛子站起来想要说些什么,突然,酒精刺激的我头晕目眩,我趴在桌子上醉的不省人事。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家了,老四直呼后悔,“操,丢人不?妈的,你知不知道你吐人家女生一身?”
我问清楚前因后果后,才知道,当时我一个猛子站起来,直接吐了那女生一身。
我急忙打开微信,给她发了个道歉信息。约好时间一定要赔罪。
第二天,我才清楚的看清楚她的长相。长发飘飘,明眸皓齿,我是比较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的。
后来的日子,我别有心计的往上靠,终于我好像有点打动她了。
终于有天,我似有似无的触碰她的手时,她也紧紧与我十指相扣。
(四)
终于走到了分手,终于我也没回头,她说还可以做朋友。
我摇了摇头。
朋友?
不,我宁愿一辈子见不到她,也不愿将来看到朋友圈她和别的男人的温柔。
我渴望的爱情,要么从一而终,要么遗憾终生。
(五)
半年多了,执念也该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