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5月24日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释宪宣布现行的《民法》不允许同性婚姻违宪已经有7天了。
过去的一周,手机里各大公众号都在刷“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地区”。
我也想写来着,倒不是避刷社会热点的嫌,而是发现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在意过类似的边缘人群。
曾经有一次老陶问我,“你歧视同性恋吗?”
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对当时的我来说很“怪异”的问题。
清晰地记得自己的回答,“不歧视,持理解的态度。”
现在回过头再来看这个回答,可以说,很不诚实。
不可否认,在这个新兴媒体行业蓬勃发展的年代,各类新媒体甚嚣尘上。人们无时不刻接触着来自四面八方的讯息,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导着、被劝说着试图改变自己的信念、态度。
“不歧视,持理解的态度。”
就是我当时被“劝说”的答案。
就在回答完老陶问题的下一个礼拜,在学校看到两个男生手牵手走在路上。
心下第一反应就是“GAY”,带着意味深长开始揣测两人的关系。
人来攘往,带着惊讶和耐人寻味的不止我一个。
人群中还冒出来一句鄙夷,“好恶心啊”。
可能读到这儿的时候,会有一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骂人的人是混蛋的想法。
可这混蛋至少很实诚。
反观,像我一样的人,才是可怕的。
自以为前卫,嘴上说着“不歧视,持理解的态度”,可实际上连最起码的尊重和平视都没有给予就给人敲上“变态”的章,更甚者,再下意识敲上“变态”的章。
何来不歧视?何来理解?
柴静在采访的时候曾经问过张北川,“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不接纳同性恋者?”
他说:“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作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性,把偏见当原则。”
我倒觉着是“从众”思想在作祟。
非同性恋者在社会上是多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免于受辱了。他们没有必要去感受、去理解,“同性恋”已被妖魔化。
厌恶出于潜意识,并且受多数人的双手赞成。不仅从没有想过要去接纳,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而同性恋者呢?
很多人也未必会诚实地面对自己,即使有相爱的同性,也会在社会、家庭的逼迫下与异性结婚。因为他们承受不住来自他人异样、毒辣的眼光。他们被视为反道德伦理、反社会纲常,为人不齿且被暗地津津乐道。
即使是在艾滋病患者的群体中,也是有等级划分的。血液传播、吸毒、嫖娼,最卑贱的就是同性恋。(尤其是男男)
记者调查过的男同性恋中绝大多数极度痛苦,伴有自杀念头。
与其说是自杀,倒不如说是谋杀。
世人的嘲讽鄙夷和刻薄的嘴脸给了他们重重的一击。
排除为了性而爱的男男同性恋,其实还有很多因为爱而不能在一起的男同,无关性,只语风花雪月。
他们之间的爱,会有人反对我说他们是纯洁的吗?
希望想法龌龊的那个人不是你。
没有一个宽容的制度可以海纳五光十色的生存状态,只是期望自己不要这么残忍。
希望你一直是大多数者,可以承着免于受辱的幸运。但若有一天,你是少数人的时候,也望相信困苦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与之遭逢是一段化茧成蝶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