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做一件出格的事情,就是熬夜到两点。
理由一:今天早上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想起“正义”这个话题。我在埃默里为数不多的好友彦君曾经问过我,作为律师,如果你的顾客真的杀了人,你为他辩护,岂不是违反正义吗。同样的问题,在前两天去看奥斯卡颁奖典礼的时候碰到的谷师兄也问过我,意思说作为一个律师怎么样维持真正的正义呢,因为毕竟你代表的客户,有的时候, 是真的犯罪了呀。
听到这个问题,我总是有种你也太把我看成人了的感觉。我作为一个高中把同桌(男)的自行车推进女厕所让他冲进去拿车的人,上了大学震惊于同宿舍人对于黄色笑话一无所知的人,小学手风琴夏令营目睹别的同学把马桶里面的水倒进一个女生的杯子里面骗她喝掉而不加劝阻的人,现在一边写文章一边吃葡萄一边还喝葡萄酒的人,你居然问我一个关于正义的这么大的话题,这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智商的挑战。而且自从我上了法学院以来,与人交流的时候大家都默认我不是一个谐星,这让我简直觉得非常可怕和伤心。我见过比如Angela Chao这样风度翩翩、顾盼生情的美女级职业成功人士,优雅和款款而谈自己的人生。虽然由衷的羡慕,但是还是觉得,我一个贾玲还是不要走瞿颖的路线了,反正如果混得好,照样也能上春晚啊。
回到那个有关于正义的问题。这个学期上著作权法,有一个老师提到美国一个justice(好像是frankfurt,反正是F打头的——我是一个不好好听讲的学生由此可见一般),他说,当一个法官判决案件的时候,他第一件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摒弃心中所有的偏见和激情,将自己完全变成一个impassionate的人,然后在一个中立的立场上判决案件。这种扫地神僧似的办法非常被著作权法的老师所不齿,因为这不实际,也不对。我对于任何一个人可能代表全部正义的这种看法,也分享有同样的不信任和不齿,就比如说我在国内工作的时候曾经和二领导说过一句话,大意是大领导有的时候也不是完美的,所以我们作为下属的应该帮助他走在正确的路上。说完这一句话,二领导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大概心里想的是,这你也敢说,活腻了吧。
所以我以后若是作为律师,所能做到的不是代表正义,而是不说假话地给我的client提出最好的建议,在法官面前提出有利于client的最好的辩论,帮助法官来决定,谁赢谁输。让自己永远不做方唐镜那样的状师,本身就是一个对于我职业最大的挑战了;就像一个在中国官场里面混的官,不贪污受贿行贿可能就是最大的挑战了。至于代表正义,这件事情让老天来做好了,我能够作为协助法官贴近正义的一个辅助的棋子,估计这本身就是我所能做到最正义的事情了吧。就像柴静一样,干嘛要让她完美,人家想来美国生孩子又不是什么大错,有什么值得说的;在媒体人的立场上让大家开始对于某些问题进行关注,本来就已经完成了她角色里面的正义那部分了。就像我一直算是活动在哈佛想要让中国学生们认识到中国政府对于朝鲜脱北者的错误政策,每每经历失败不理解以及counter argument,就是无法将这个问题作为国人们关注的话题引领起来。相较之下,柴静强于我,这不是显然的嘛。
理由二:我今天跑去参加哈佛的Mountaineering Club例会。去了回来,有一点泪眼婆娑。看到那个办公室里面熟悉的绳结、攀登装备、睡袋,第一反应居然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整个会议听下来,只觉得听不懂,当然因为很多登山的知识我都是用中文学的,听不懂英语很正常,可是非常明显的,英语之外还有一层陌生。回想当年本科在五四自己一边挥洒臭汗一边嘲笑别人臭汗的时光,在帐篷里面一边自己臭脚一边嘲笑别人臭脚的日子,好像真的有点和现在的生活相形渐远了。现在的我,就算每天去gym,可是想起当年登山队里面的training,就觉得不想再回到那样的日子;把登山这件事情写进简历,让人家面试官“wow”一下,可是现在真的不敢再那样挑战自己了,所以登山只是功利性地躺在我的简历里面,不说明我的任何现在的气质;现在的我,就算怎么自我洗脑,心中还是有一个高低优劣的墙,对于别人的傲慢会小小的生气和不理睬,还是会比较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还是会非常地不能谅解别人偶尔的小问题,更可怕的是,开始不直接地告诉别人我内心的想法。大概这样会让我变成一个well rounded,在这个有着strict social ladder的世界占有一个地方的人;可是比起Catherine McKinnon这样毕业耶鲁法学院还十年找不到教职,千翻argue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万般呼吁社会对于女性的保护,给大众树立一个她就是一个偏激疯女人的印象,最终让sexual harrassment成为一个法律认可的罪名的这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在既定轨道上晚上她所完成的万分之一。自己出于习惯而把自己放在固定的轨道上,不敢出格的自己,不知何时和你,能道个别呢。
今天我要做一件出格的事情,熬夜到两点,因为以上两个理由。
如花2015.3.5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