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不太平,北边一直说要打仗,虽然还没打起来,但是往南跑的人越来越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听说过没?没见这一船一船的粮食,到了汴京,都不带停留的,又往北边运。等粮食够了,也该打仗了——北边的兵油子们,吃饱了,有几把力气了,不打仗,那可得往哪儿撒去!
老陈家的日子越发不好过了,本来是做生铁生意的,几代经营,虽然没有官家的背景,但是熟门熟路,大头的生意被皇商瓜分了,自己也还能喝几口汤,打的几口菜刀——是的,菜刀,咱老陈家可是老实人家,可不会打什么兵器,只会打菜刀啊,这祖传的法子打出来的菜刀,也有地儿销去。可是打仗的风声越紧,这查盐查铁查走私的就越严,到如今,俨然是一幅坐吃山空的景象。
当然活人不能被尿憋死,往北不行,咱就往南吧,瘴气野人什么的,总比不过兵灾吧。
一个车队约莫有三四十辆车了,不是小车队,大都打同一个旗号,别误会,这可不是老陈家的,老陈家哪有这个家底。这大车队后面尾吊着几个小队,其中有一个只有一辆车几个人的小队,才是老陈家的,领头的叫陈阿来,旁人都叫他来哥儿。
是夜,树林。
越往南,越潮湿,更何况还是这临河的树林。
老陈家的车队只占了很小的一块地方,只点了一个小小的篝火。因为这是寄人篱下,尾随着人家大车队,不就是求个安全稳妥,人家愿意把你的地方纳入守夜警戒的范围就是开恩了,哪里还敢铺开了占人家的地方。
围着篝火四个人,其中一位少女叫七七,紧锁着眉头,望着火焰发呆,她是来哥儿的未婚妻;惦着烤饼,想往热水里放的叫夏雨,是来哥儿的发小;唯一的面相老气的被称作陈叔,其实也不比来哥儿大几岁,但是显老的面相很讨巧,有时候往这儿一站,啥也不说,不知道的也会敬三分,毕竟年龄带来的阅历和经验还是很让人信服的,虽然他主要是看上去——老,所以大家叫他陈叔,也是希望关键时候压得住场子;还有一个笨手笨脚还在捡柴火的叫小六,却是第一次出远门,陈叔的长随;而这个小团体最核心的人物——领队来哥儿,却不在这里。
陈叔巴拉着篝火,瞅了一眼七七,说道:“别担心,可能被什么事儿牵绊住了。来哥儿这人你比我了解,是读过书的,而且也不是那等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我相信他。”
停顿了一下,七七叹了一口气:“我也相信他啊。可是,他不能总是这样吧,不给一点儿解释就离队,总是一个人!你们有没有发现,他有一个很大的毛病!”
这话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抱柴火的小六也蹲得近了些,想知道这个能够说服家里老人往南做生意,还敢率先领队出发的,硬生生走出一条新的商道的来哥儿,有啥大毛病。
“他就是太喜欢一个人死扛了。”七七的语气里有少有的恼火,“不管出了什么事儿,他总是一个人扛,不告诉大家。他确实是出于好心,可问题是,这样会让他越来越累越来越疲惫。长此以往,肯定会害死自己的。”
陈叔苦笑了一下。
来哥儿这个毛病,他早就发现了。
责任感过强,总想一个人就把所有事情都解决了。
陈叔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看着七七,问道:“其实这个小团队里面,我的年龄是最大的,走商的经验其实也是我最丰富,但是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心甘情愿,让来哥儿当这个领队么?”
“嗯?”
“七七,你也是跟着来哥儿走过几趟商的人了,但是可能来哥儿把你照顾得挺好,有些事情,你还不太了解。商场本来就如战场,更何况走南闯北的经商人,一路上最大的隐患,不是瘴气野人,更不是同行,可能环境恶劣很危险,但是危险不过身边的同伴。”
陈叔苦笑。
“为什么我们尾随着这个大车队,但是又并不真的跟对方一道,哪怕扎营,也要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而我们并不给对方什么好处,对方为什么容忍我们跟随,夜间警戒,将我们纳入警戒圈,还不会叫我们轮岗干活?
这段同行的路上,我们和他们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同伴。人多势重,这在异域他乡人再多都不嫌多,一路同行,我们安全,他们其实也更有保障。但是,真的遇见危险的时候呢?山贼要买路钱,这荒山野岭的,我们这些小队,十有八九是要被抛弃的。他们与我们保持距离,是不必太多牵绊,我们与他们保持距离,是真危险的时候,跑得掉。
这些事情,可能说出来有些残酷。但是真正残酷的,还是一个队伍里的人刀斧相向,可能是一时的口角,可能是平日积累的小怨小恨,当然,更可能的是财帛动人心。相熟的人对你下手,这才是真的可怕。
我见过领队为了维持自己的权威,利用手下,分化拉拢,甚至暗中铲除异己。
大部分这种路上的队伍,是没有什么温情可言的。”
陈叔盯着七七,珍重的说:“但是来哥儿不同,他虽然话不多,但是他都在做。他聪明,本来就是个有本事的人,但是我服气他,却是因为他无私。他总是愿意把团队的重任背负在一个人的身上,有问题,也总是一个人想办法,一个人去解决,不希望大家一起冒险。但是,反而因为这样,我愿意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甚至是,代替他去死。这是他的缺点,同样,也是优点。”
七七一惊,没想到陈叔说出这样的话来,但是心中反而更加担心:“可是他总是这样,迟早会累倒,迟早会害死他自己的。”
一直在认真做着吃的的夏雨,冷不丁的冒出一句话来:“七七,其实,你还不了解他!”
这话让七七脸色一变。
的确,七七是来哥儿的未婚妻,但是陈叔跟来哥儿是同族,认识得尚且比她早。
更何况夏雨,他跟来哥儿是发小,是同窗,是死党,可以说来哥儿从小到大,就只有夏雨这一个好朋友。
夏雨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们可能并不知道,虽然来哥儿从小看上去就是个温和的人,但是实际上,却是个十分孤僻的人。可能跟他从小父母双亡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