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大数据管理机构成立后再行调整)。(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信委;期限:2017年7月)
个人理解:几个城市(福州、南京等)都成立了类似的机构,他们的职责、已经工作的成果等这些信息如何获取,这个是接下来要了解的内容。
2.筹建咨询机构。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筹建由专家学者、大数据企业负责人组成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市推进大数据产业提供决策咨询。(责任部门:市工信委;期限:2017年9月)
个人理解: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如何找机会接触一下
3.加强统计考核。
制定大数据产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将大数据产业发展成效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责任部门:市考核办、市工信委、市统计局;期限:2017年9月)
个人理解:想法不错,不知道执行实际情况如何
(二)资金保障。
1.市财政统筹安排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重大项目产业化、创新创业体系建设、示范应用服务采购等,2017年安排总额不低于2亿元。(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期限:2017年9月)
2.募集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首期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搭建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优先支持重大应用示范类和创新研发类项目。(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期限:2017年底)
3.组织策划大数据重点项目,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期限:2017—2021年)
(三)政策保障。
制定《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给予用地用电优惠,实施企业落户、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奖励,对承担重大项目的企业和领军人才给予奖励。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办法》和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大数据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级相关部门;期限:2017年底)
个人理解:《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有机会了解一下,看看二者之间的衔接关系
(四)人才保障。
鼓励驻市高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加强对大数据专业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高层次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社会之间的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大数据培训和实习基地;按照“人才强市”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依托“5531”计划和“城市合伙人”计划,引进培养大数据领域人才。(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期限:2017—2021年)
个人理解: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是怎么样的?高校和培训机构如何分工的。
(五)安全保障。
做好重点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评估、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工作,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中的应用。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大力推进安全可信产品应用,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可控软硬件产品研发,提升重点领域关键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网信办、市保密局、市电子政务办;期限:2017—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