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闫第84篇原创文章,我的抒写,你的倾听,我们的互动!
一个人的朝圣,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
阿明爱上了夜的孤独,也喜欢上了独处。许多时候,他弹着那把破吉他,在漆黑的夜色里,嘶吼。被人冷眼看待,却破口大骂别人不懂艺术。
我视为他是艺术的高冷,孤独的冷。
他曾为了一个人从家里走了整整30多里路到县城去送她,等来的一句话:我们分手吧。
她头也不回的去了远方,他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自此他开始了一个人的流浪。他就背着那把破吉他,弹着她爱听的歌,去他们曾经去的地方。
物是人非,我理解他内心的凄凉。在某地的酒吧,调酒的伙计认出了他,陪着他喝了大半夜的酒,他从不认为自己曾经拥有,因为失去她,也就是一无所有。
他的确是个有故事的人,只是这故事来的太快,去的让人抓都抓不住。
耐不住寂寞的时候,我也会出去浪,旅游下。只是再也没有像他这样了。
太多的事情缠绕着,虽然有时候我们高傲地喊着,自由,放松。却又不得不舍取些东西。
去年十一的时候,我在张家界遇到他,一起吃饭聊了聊。他带着一个小男孩,我疑惑的眼神,他立刻解释到,希望小学的孩子,他的梦想是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孩子天真的眼眸,痴痴的梦,一身运动装,双肩包,旅行帽,只是没有了洁白的耳机,酷酷的音乐。
我听着他弹着吉他,熟悉的声音,闭着眼,感受着这自然。我睁眼,他和孩子望着我,没有说话,彼此笑了。
我们终究是两种人生,他终于彻底的过自己的人生,一个人的旅行,一生的征程。
我还是在世俗中徘徊着,在上下颠簸中游荡着。
一个人的朝圣路上,化疼痛为力量,一份承诺,一生的执着。
他终究还是弹着吉他笑着了,他说他明白了。可是我却糊涂了。
无数次的信誓旦旦地背上行囊,却鼓不起勇气出发。心不静,自然不能在路上。
他说,我有个未完成的梦想:让我的吉他声,带着她的梦,去播撒希望。
一次义工,林娜爱上了孩子。女性天生的善良,母性的渴望。她曾告诉他,为他生个孩子,一家人去朝圣,去云游四方。
天生浪漫主义着,总是把事情想的罗曼蒂克。如今,带着她的梦想,他一个人走在朝圣的路上。
他用歌声赚取酬劳,去助力孩子的梦想。他时常和孩子们讲,她是个美丽的姑娘,他一生的新娘。
当我把他的近况告诉林娜时,她让我捎一封信札给他: 今生相忘,来世陪你在朝圣的路上,去播撒希望。
他扬起嘴角的笑容,拨动弦,唱了首她喜欢的歌《谢谢你让我遇到你》:
总在静夜里情不自禁地想起,今生与你相遇,谢谢你让我遇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