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出差,坐车时间比较长,出门前顺手拿起未看完的《一个人的朝圣》。
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
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
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