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们别着急,本文通过解读国家、海南省有关法律法规,来帮你区分开发商的行为是否违规。
下午阿飘在参加法律研讨会时,市内某小区的几名业主紧急联系到阿飘,咨询小区违规交房,开发商强制要求业主提前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的问题。
介于事出紧急,阿飘特开专栏。
1、问:开发商违规交房,强制要求在交房前,业主先缴纳契税?
答:开发商无权要求这么做。第一,海口市地税局未授权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征契税,表明业主应自行申报缴纳。第二,市房管局规定"对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房屋权属转移契税的,纳税期限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纳税人办理房产证之日止",表明缴纳契税纳税期限是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至办理产权证时均可以依法向海口市地税局缴纳。
对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官方解释,点击以下蓝色字体阅读原文:
(1)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第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2、问:开发商违规交房,强制要求在交房前,业主先缴维修基金?
答:小区违规交房,业主有权拒绝提前缴纳维修基金;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的期限为开发商通过综合验收达到交房条件后、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业主依法缴纳。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中第十二条第一款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另外,关于交房时开发商强制代缴维修基金的现象,建议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房管、工商等部门投诉。
以上。
edit by Ap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