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把全盛的我都活过

就在上周,草莓结束了她整个青春期的喜欢,也结束了她整个青春期的暧昧。草莓说,爱与被爱都是一种责任,我不怕爱不到想爱的人,我怕爱错了人,伤错了心。

对于草莓不能放下的那个人,就称他为疯子吧,

对于草莓不舍得伤害的那个人,就称他为傻子吧。[名字是我起的,嘘!]

他们一起出现在彼此生命中的初中时期,高中时期。草莓记得疯子每一次投篮的曲线,记得他的站位,记得他爱穿天蓝色的T恤,记得秋天落叶纷飞时他总是穿着一件红色卫衣,记得食堂里他固定吃饭的座位,记得他转笔的角度,记得他在班级里每一次罚站,记得他在自习课经常唱的歌。即使他们不在一个班级,即使草莓也有一件红色卫衣,只不过后来谁唱的,不是穿上情侣装,就可以装情侣,即使草莓后来再没有看过一场篮球赛。


《最好的我们》里简单说,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草莓在微博上说:“风在你的头顶吹来一朵朵乌云,云在我的世界里倾盆大雨,我们的人生故事,在十八岁这年无限重叠,就像很久以前,就知道茫茫大地有一个你,就像从此以后,一句话就是一片海,眼神变成了一船星,你用你的关心掩护讳莫如深的[我好想你],我用我的笑容隐瞒心照不宣的[我喜欢你]——但是这一切,也只是曾经。”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光跋涉亿万光年,未曾休憩,偶尔我也会觉得冷,可是我不会随便抱别人。

草莓和疯子的故事,恍恍惚惚也快十年了,草莓说,真应了那句话,我俩之间本无缘,全靠我死撑。现在撑不住了,我想把他放下了,疯子啊,你走就好了,别把我身边的风景也带走了。

草莓明年九月份就要去上海读书了,在离开之前,她切割了一切该有的不该有的情感,我为她这种决绝折服。之前说的草莓不舍得伤害的人,那个所谓的“傻子”,见证了草莓和疯子乱七八糟的十年之后,还在身边,不曾离开。甚至告诉草莓,你走吧,这几年我会更努力的,等你回来,如果那时候你没有找到最爱,那我们就结婚。。。。。。

草莓:“你知道为什么保送的时候选择学校我没有选择北京吗?”

傻子:“不知道,对你来说北京应该比上海好啊,你还是个恋家的人。”

草莓:“是啊,我是个不愿走远的人,为什么还要把自己放逐到那么远的地方。”

草莓:“疯子在北京。”

。。。。。。

那天晚上,说清楚一切的那晚,突然飘起了雪花,人说,一下雪,北京就成了北平,故宫就成了紫禁城,西安就成了长安,只不过爱过的你却再也回不来了。我们总是在斟酌中失去,失去我们应该失去的,失去我们应该得到的,还是愿意相信,每个人在别人的生命中都有个恰到好处的位置,绝不多余,也不会是可有可无。

草莓说,我谢谢那个傻子在我不喜欢自己的时候喜欢我,这让我觉得很幸运,在那段时间里,他说,每天要和很多水,这样应该能冲掉很多的苦。是啊,就是这样,有些话错过了最好的时机,就再也无法表达。

那天草莓喝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酒,边喝边哭的那种,她说:“我知道,我永远都得不到我曾经最动心,最喜欢的,但是,我相信,我一定会遇到我爱的也爱我的。”

那天草莓在KTV里单曲循环着奶茶的“成全”还有田馥甄的“还是要幸福”。

我对你付出的青春,这么多年,换来了一句谢谢你的成全。

   你还是要幸福,我甚至真心实意的祝福,永恒在你身上先发生,你还是要幸福,你千万不要再招惹别人哭,所有错误,从我这里落幕

。。。。。。


后来,草莓在微博上留下了一段话:我也想有自己的家,给它拼花架,买可爱的碗罐,再买好菜。等心爱的人回家。我们应该在灯火通明的屋子里,桌上摆一杯热咖啡,两个人懒洋洋的靠在沙发椅上裹着毛毯,看窗外大雪纷飞。

总有人和我说,草莓的想法太过于理想了,总是把感情这件事过于理性的制定条条框框,但是我却希望这理想的想法可以成真。毕竟生活从不会亏欠每一个用力过活的人,毕竟好姑娘应该是要光芒万丈的。

写这篇文字之前看到邓楚涵微博里发的一段话:鞠躬尽瘁地爱一个人,大多处于仰慕,而被爱的人,也会爱上自己仰慕的人,所以在茫茫人海里,势均力敌的彼此相爱,当真是穿针引线的概率,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热情地去爱一个人,哪怕爱上的,初初一看,好像是酒杯里的火,但慢慢你会发现,自己爱上的,其实是回家路上的光。

所有看到这里的你们啊。越寒冷越想和你一起度过,想在杯口的热气里看你温柔的眉眼,在爽朗的清晨对你道一声早呀,还想在寂寥的夜里与你在温暖的被窝里说尽这一天里可爱的事。

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是光芒万丈的小太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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