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清泽
最近读了两遍《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毛姆的作品。我阅读的版本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傅惟慈翻译的。看翻译作品,最好看著名翻译家翻出来的,这样语言文字更精准唯美。已经不少简书作者推荐了,我还是想再次推荐,推荐理由是:这是讲一个人如何对待梦想的?对我们有何启发意义;每个人所理解的成功是不一样的,你又愿意如何选择?一个邋遢落魄之人,凭借何种能力让人尊敬他?
这个小说大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多少年后,大家都都认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名字太长,以下简称查理斯)的画作是天才手笔。他的画多么有爆发力、多么美,多么值钱。可是四十岁之前,他只是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有着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也许我们身边也有着这样的人。可是,查理斯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他抛弃了自己的孩子,甚至也没给家庭留下一分钱,就那样走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请读书了解。
▶▶01一个人最大的武器,就是豁出去的决心。
查理斯年轻的时候他是喜欢画画的,后来他学了经济做债券经纪人的工作。他和妻子结婚后,他有时候还买过画布颜料,不过不经常画,他妻子认为他画的很难看,没有艺术天分。后来他就毫无征兆地抛弃妻子和孩子,自己去了巴黎。按照他们身边周围人的想法,他一定是和某个茶馆的女子私奔了,奔着爱情去了。“每逢一个人干出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他的相识们总是替他想出种种最令人无法置信的动机。”
然而事实是,他去巴黎画画去了。他把自己以前的一切归零,只为了重新开启梦想。
当周围的人,都骂他混蛋的时候。对此,他是这样想的。“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是的,必须画画,而不是选择画画。查尔斯是被梦想击中的。
▶▶02一个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才会非常自在
毛姆第一次见查尔斯时,他穿得非常整齐,是上层社会的打扮,这在外人看来他很幸福,然而他看起来很不自在。后来,在巴黎见到他,虽然他很邋遢,但是神态却非常自然。
所以,就是一个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才会自然真诚,而以前的不自在是因为自己在应付那种生活。
书中还讲了一个和查理斯有着共同之处的犹太人。阿伯拉罕他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各种奖学金只要他有机会申请就绝没有别人的份儿,他有一份特别好的医院的工作,几个星期以后他出游了一次,心灵有了新的向往,竟然放弃了这份工作,去了亚历山大港。后来卡尔米凯尔接替了阿拉伯罕以前的工作,成了爵士,年薪一万镑。
阿拉伯罕从来没有后悔过当初的选择。好多人都认为他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
▶▶03一个人专注于自己的理想时,会有人格魅力的。
如果单看查尔斯离家出走的行为,会觉得他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他把自己的救命恩人施特略福害得死了妻子,只能回老家。后来给他看病的库特拉斯医生,他们提起他的时候并不厌恶,我一直在想这是为什么?
因为当一个人拥有理想,并付诸行动时,他闪烁着人格魅力。
查尔斯和毛姆下棋时,毛姆写到“他坐在那里专心致志地下棋,给我一种很奇特的印象——仿佛他身体里蕴藏着一股无比的力量。”
查理斯一直在同各式各样的困难艰苦斗争;但是我发现对于大多数人说来似乎是根本无法忍受的事,他却丝毫不以为苦。
施特略福并没有见过他几幅画,却一直称他为天才,对他从内心里充满了尊敬,即便他害死了他的妻子。
库特拉斯医生开始对他并没有好感,并且很生气。查理斯坚持要送给他一幅画。“我不喜欢他,我已经告诉过你,我对他没有什么好感。但是在我慢慢走回塔拉窝村的路上,我对他那种自我克制的勇气却不由自主产生了敬佩之情。”
后来这个医生还主动去看了查理斯,并在他麻风病死后和埃塔一起埋葬了他。
写到这里想起了一句话“如果你有目标,全世界都会来帮助你,为你开路。”我想,目标也可以理解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