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二十五)

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西,出生在天地之前。无声啊,无形啊,不依外力而永远存在。不停地循环运行,它可以算做天下万物的根本。我不知到它的名字,把它叫做道,并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大到无边叫做逝去,逝去叫做遥远,遥远可返回本原。所以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中有四大,而人是四大之一。人以大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以自然为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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