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门公寓的1604号房,我推开阳台的玻璃门,拉了一把椅子坐下,点上一根雪茄,重重地吐了一口烟雾。
并不是好时节,暴雨裹着狂风,将烟火气十足的西贡河畔打扮成一副泼墨画般。我在想:多少年前的湄公河,应该也没有磅礴大气清澈的神韵,可能正是大自然的压抑感,点燃了一个少女和一个年轻男人的身体欲望,他们狠命纠缠在炎热潮湿的湄公河畔,愿与不愿,爱与不爱,都没有任何意义。唯有存在,他们仔细地相拥与享用,才是一切。
只是一场短暂的出差,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大学旧友小杯的Email,她问我:“你换人了吗?还是小任吗?”我和她曾经要好,要好到洁癖严重的我同意她穿我的背心,后来,我们在QQ上相互拉了黑,不再联系。
不置可否,毕业11年,她还在惦记小任。我摁灭烟头,回到笔记本电脑前,回复她:“没,没换。”
我说实话了吗?没有。我不习惯说实话,因为说谎与生俱来,出口成慌,已成自然而然的习惯。
小任,姓黎,任达华的长相,足球场上的焦点,被她取外号“小任”。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曾经的未婚夫。可惜,他出现得太晚,在K之后。
K的出现,纯属偶然。仅仅是听说,建筑系有一个校草级别的帅哥,能言善辩,还打得一手好球。室友问我:“你不是总爱写情爱小说,要不要撩撩看?”
我承认,自己爱写、爱编,但不代表我在现实中会主动去勾搭谁。在K打比赛的时候,我特地去看了一眼。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相貌、身高、灌篮姿势,甚合朕意。完全属于颜狗的我,打定主意,要撩他一撩。
次日,听闻他们系和我们系有一场友谊赛,我精心梳了一个民国间的双辫发型,故意垂下几丝刘海。炎炎夏日,顶着叛徒之名,在K中场休息的时候,我拍了拍他,趁他看我略略吃惊之际,我一边用HelloKitty的毛巾帮他拭了一下汗,一边递给他一瓶粉色的矿泉水,兴奋地说:“学长,你在场上好帅呀!加油哦!”
再回到我系的拉拉队阵营中,我已被骂得半死,“叛徒”之声不绝于耳。我淡定自如,对他们说:“他是我的素材!”室友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说:“少装!是菜就是菜嘛!”剩我面似泛绯红。
后面的事儿,不消细说,K怎么打听到我的,我不关心。总之,在我大一开学后不到一个月,我和他已经如胶似漆。我们没有共同爱好,我看他打球,他听我聊诗歌,我美其名曰:“求同存异、优势互补!”
我说,篮球场上那些主角都是是些命犯桃花的主儿,我可不相信我是他的初恋。他白我一眼:“我不好‘哗众取宠’,不过,是自己刚好喜欢篮球罢了。不由你信不信,这是事实。”
好吧,我喜欢这个事实,却不喜欢事实后面的结局。尤其是当我知道,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时,我更加没法预知和接受。
我大三,K大四。我们说好,等我毕业就结婚。可是,他决定出国深造,让我等他两年。我难过,那种撕心裂肺感,平生不会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