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说:我笑,便面如春花,定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
读完《撒哈拉的故事》,我看到了她的笑。立在漫无边际的黄沙上,不顾烈日的曝晒,笑得恣意而灵动。这一刻的感动,无以复加。
站起来,望一眼办公室,或无表情地盯着电脑屏幕,或埋头看手机。不知何时开始,我们都成了机器人,点击上班模式,就会一副丢了魂的样子。别人在我眼中是这样,我在别人眼里也是如此。合上书,对三毛,更多了几分羡慕。
远离红尘,是三毛毕生的心愿。所以她如痴如狂地沉醉在书页之间;所以她的青春全都挥霍在千万里之外的异乡;所以她看到撒哈拉沙漠时,认定那是她前世的乡愁;所以她享受放眼望去看不到一点人影的生活。
可就是这样厌尘的三毛,却从未远离过生活。相反,三毛对待生活,就像她对待垃圾场一样,是一种无法割舍,无法让步的爱。同样令人眼红。
三毛怀着一腔浪漫前往撒哈拉,自然是带着她风花雪月的梦想同去,少不了“长河落日圆,大漠孤烟直”,少不了穿一袭白衣游荡在漫天的黄沙中。
初到沙漠,她这样描写“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这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转化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荷西说,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怀抱里了。
沙漠,在没有去过的我看来,是干渴,是艰苦,像一场西藏佛者的苦行。看完《撒哈拉的故事》,才领悟,只要你愿意爱生活,即便是沙漠,也能五光十色。
作为一个理工科的糙老爷们,荷西对房子的要求就是有四面墙和一个睡觉的地儿,足矣。可是三毛不行。她折腾起房子来,跟设计师精心打造艺术品一样,不厌其烦。
把废弃的木板拖回家,让荷西敲敲打打,就变成了桌子;从垃圾场捡到的轮胎,也拉回家,洗洗弄弄,就成了客人争着坐的沙发;甚至连一束野生的荆棘,她都不愿放过,弄一个深绿色的大水瓶,把荆棘插进去,享受那种强烈而痛苦的诗意。这是“白手成家”里面的描写,也是最让我感动的一个章节。
荷西不解,当地人都可以凑活着生活,为什么三毛却死命折腾?
三毛说:因为我们不是沙哈拉威人。
荷西对三毛的称呼是“异乡人”。这点,很得三毛的心意。事实,也是如此。
作为一个台湾长大的姑娘,当她可以自主选择时,却没有正经在台湾生活多久。她求学法国德国,游走欧洲,始终是一个“东方姑娘”。当她终于圆梦,来到前世的故乡撒哈拉,却不愿和当地的土著一般生活。
三毛,不属于任何一个圈子。她,追求的,始终是自己的那份无与伦比的洒脱。
这样独立的三毛,本是不会为世俗的婚姻所牵绊的。可是,为了深爱她的荷西,为了远方的父母,她走入了传说中的爱情坟墓——婚姻。
之前一直很困惑,三毛对荷西的爱究竟有多少?看三毛传记时,作者花了大段大段的篇幅描写荷西这个痴情的西班牙汉子,而三毛却总是我行我素,平平淡淡。
但是,在三毛自己的叙述中,却能感觉到三毛对荷西的依赖、感恩、佩服,种种情感。爱情到底是何滋味,或许只有那些深陷其中的人才能知晓。而在我看来,三毛与荷西,这样的感情联系足以相濡一生。
三毛说,等我给自己安排好时间,预备去沙漠住一年时,除了我的父亲鼓励我之外,另外只有一个朋友,他不笑话我,也不阻止我,更不拖累我。他,默默的收拾了行李,先去沙漠的磷矿公司找到了事。他知道我是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
在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
若不是三毛,荷西本可以在西班牙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天优哉游哉。可是,他心系这样一个热衷流浪的女子,他心甘情愿随她去沙漠苦行。
自古以来,痴情汉的故事太多,结局也是悲喜皆有。
三毛与荷西,打动我的并不全是这份痴情。更是他对于三毛所感所想所作所为的理解,无论三毛做什么别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荷西总是那个在背后默默支持她的人。或许,他并不是三毛心目中理想的另一半,三毛也总是在言语中透露出荷西的种种木讷,没情趣等,但这些仅仅是一种“我了解他是这样的人”,而不是“我讨厌这样的他”。荷西奔波,三毛心疼;拿到了薪水,三毛特意留预算给荷西添置新衣。
爱,就是如此吧。你投之以桃,我报之以李。然后,成为彼此的牵绊。荷西去撒哈拉,是因为三毛。而三毛留在撒哈拉,是为了荷西。
三毛的爱,一半分给了生活,一半分给了丈夫。对于自己,却是至简随意,就连婚礼,也是插一把香菜在帽子上就可以了。一辈子一次的仪式,是如今多少少女痴痴幻想苦心置办多次彩排劳心劳力还不能满意的。而于三毛和荷西,跟吃早饭一般简单。
合上书,脑海中总是这样一幅场景:黄昏,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黄沙。两个身影,一个踏实认真地行走,一个长发飘扬,步子没有个正经模样。相视一笑,便成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