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罗尔斯的这个评价非常到位,他不仅点明了康德道德哲学与社会契约论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强调指出了康德道德哲学的价值在于高扬人的主体性精神,正因为人同时立法者和服从者,所以在服从道德法则的同时,不仅实现了自律也实现了自由,这也正是“自律给我自由”的真谛所在。
我们今天这一篇就说到这里,关于普遍化原则、目的原则和自律原则的具体内容我们下一篇接着说。最后给大家推荐几本读物,首先当然是康德的原著,《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有很多中译本,推荐杨云飞译、邓晓芒校的版本,《实践理性批判》推荐邓晓芒译、杨祖陶校的版本,二手著作中,邓晓芒有一本《《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句读》,上下册,分析的非常深入,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找来读一读。好了,这几篇我分析了“自律给我自由”的内涵,关于康德的道德哲学,我们接下来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