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初二的时候,班上一个姑娘从我边上走过时不小心碰了我一下,我抬头看她。
阳光从满是灰的玻璃照在她的脸上,真美,我记得她对我笑了一下。
她喜欢我,故意假装不小心路过,为的就是引起我的注意。
很好,她成功了。
我开始每天早晨冷水洗头,虽是三九寒冬,我的心却火热。
吹着帅帅的发型,校服的拉链永远敞开,内里是小县城最时尚的T恤,361度的运动鞋宣示着我的运动细胞。
我拒绝一切可能拉低我身份的东西,比如辣条......
女孩嘛,暗恋不敢表白很正常,没关系,我可以主动。
她每天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经常同学都走了,她才从老师的办公室出来。我知道,她用这种并不高明的方式,只想和我共度二人时光。
这个时候我合上书本,单肩挎着包,大嘴巴子掀起一个自我感觉炒鸡良好的邪佞笑容,一屁股倚在她的桌子上,自左向右从下向上甩了一个漂亮的头发,黄昏的光束从老玻璃投射在桌子上,她皱皱眉:别甩,头皮屑。
我咳嗽一下,开门见山:一起走吧。
她拒绝了,我要去补课,英语。
我细细琢磨她的话,告诉我补课,还特地点名明是英语。
我明白了,她希望我一起补课,可以陪她。
回家告诉爸,我英语不好,要补课。
意愿顺利达成,我们可以一起放学,一起吃晚饭,一起补课了。
这一个月,我们的关系进步很多,但她还是不和我牵手。
我怒了,女孩子太矜持物极必反,我回家反复看爱情片,终于悟了。
第二天补课结束,我们最后离开,她正收拾书包,我走过去,扳住她肩膀,在忽明忽暗的灯泡下,闭上眼噘起嘴就吻了下去。
啪!
没亲到,反被抽。
次月,英语考试,成绩下来,37分。比上一次考试少了40分。
家父一怒,血溅五步。
谨以此文祭奠我短暂的补课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