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

       近日,人民日报全文刊发题为《扑下身子“迎考” 沉到一线“解题”——解码“浦江经验”》的报道,深情回顾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倡导并带头到基层接访群众形成的“浦江经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浦江经验”为指导,争做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情为民所系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想当好“人民公仆”,首先应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要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时刻把人民放在心里。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的观念,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要学会换位思考,工作才干能在“点子”上,要视群众为亲人,才能始终保持与群众生死相依、休戚与共的血肉联系。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为民所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党员干部无论身处何职,都要把为人民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问题放在首位,要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声音,才能把握正确的思维及工作方向。要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民生实事办好,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权为民所用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只能用于为人民造福,不能用来为个人谋利,要清醒认识手中权力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党员干部用权是“公”还是“私”,也是在当“公仆”还是做“老爷”之间最直观的体现。党员干部应当为民用权,心怀爱民之心,善谋利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权为民所用”的思维融入日常工作当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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