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喜欢《牛虻》这本小说。自懵懂无知的小学六年级开始,牛虻,琼玛,蒙泰尼里,都是我喜欢的人物。
很喜欢牛虻。喜欢他顽强战斗的意志,喜欢他坚贞不屈的精神,喜欢他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还有喜欢他对琼玛深沉真挚的爱。每次看《牛虻》,都会落泪,感动。
也很喜欢琼玛。喜欢她的忠诚,喜欢她的从容,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那高贵的人格魅力。
一本书可以撑起一个人一生一世的信念,也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的世界观。《牛虻》是陪伴了我整个青春时代的无言伙伴。我平时也爱看一些言情小说或武侠小说,按道理没有什么神话是打不破的,可是,《牛虻》,始终在我的心里占着一个非常牢固的位置。
我有一些“臭味相投”的书友,总喜欢凑在讨论组里不合时宜地沉迷在过时的英雄主义浪漫世界里,分享着彼此的心得。我们可以抛开世俗的烦恼,固执地在自己的世界里,慷慨激昂地热血沸腾一番。
我们鞭挞那些丑恶卑鄙,我们讴歌那些善良正直,我们颂扬那些不渝的爱情,当然,偶尔也八卦一下娱乐明星,或者吐槽当下的热播剧。我们相信每天升起的太阳,一定会比昨天的更灿烂。
约三年来,我们始终乐此不疲。成长并没有使我们看透红尘,一如书中永远定格在30出头的牛虻和琼玛。
书的最后一部分每每看得我心酸流泪。牛虻在一次袭击中因为父亲蒙太尼里的出现而被捕,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肉里。何况他身有重病,这种痛苦,并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终于与他相认,承认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牛虻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而他,蒙太尼里,还是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
不久过后,牛虻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故意打歪,希望使牛虻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牛虻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 “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亲自执行了自己的死刑。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牛虻问他:“神甫——您的——上帝——满意了么?”
牛虻死了。
而他承诺过琼玛要把一切都告诉她,可为时已晚。但他到底是写了信,那封信的字迹琼玛再熟悉不过,在信里,牛虻回到了自己还是亚瑟的时候,他告诉琼玛:“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穿着一件花格子罩衫,围一个皱巴巴的胸褡,背拖一条小辫子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了你。我现在还爱着你。”
看到这,我落泪了。
一个人是要有多么坚定不移的信念,才会深埋自己的爱情十三年,并始终如一啊。
信的结尾写着一首他们小时候读过的诗。
“无论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曾无数次回味《牛虻》,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收获。珍藏一本书,持守一个信念,记住一个人,都是无比有意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