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你以为的往往不是你以为的。
在观察的事物愈来愈广泛和深刻的情况下,人类用科学的可证伪性(可能被证伪,但尚未被证伪),不断改进、颠覆人类原有的认知,进而建立更精准更有预测能力的理论,最终让人类文明在近几百年中突飞猛进。
在人类文明突飞猛进的同时,自以为已经掌握世界真理的人类,逐渐发现了人类的局限性,而这种局限性带来了一个结果:人类永远触摸不到世界本来的面目。
人类摄取外界信息的通道,只能依靠人类的感官系统,即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压觉五大系统,除此之外别无它法。这本身就是一种局限性,因为人类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是否还存在别的摄取外界信息的通道,而人类的感官系统更是以一种扭曲的方式对外界信息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了人类的局限性。
是否还存在别的摄取外界信息的通道,我们无从谈起。而能够讨论的是感官系统是如何扭曲处理外界信息的,下面依次呈现。
视觉
视觉(80%以上的外界信息经视觉获得)是通过视觉系统的外周感觉器官(眼)接受外界环境中部分波长的电磁波刺激,经视觉中枢进行编码、加工、分析后获得的主观感觉。
其中,部分波长的电磁波是指波长在380 - 760nm范围内的电磁波(可见光),该部分的电磁波通过折光系统在视网膜上成像,经视神经传入到大脑视觉中枢,视觉中枢将可见光的波长扭曲为150种颜色(相差2.5nm波长的可见光被视为一种颜色),将可见光的强弱扭曲为事物的明暗。即,可见光本来没有颜色,有的只是其波长的不同。可见光本来没有明暗,有的只是其数量的多少。
又,在可见光范围之外的电磁波,是无法用人眼直接观测到的。假若一个物体不发光、不反光、不折射光,人是无法看到该物体的。
听觉
听觉是指声源的振动所引起的声波,通过外耳和中耳组成的传音系统传递到内耳,经内耳的环能作用将声波的机械能转变为听觉神经上的神经冲动,再传送到大脑皮层听觉中枢而产生的主观感觉。
其中,人耳能感受到的声波振动频率必须在20 - 20000Hz,此范围外的声波不能引起人类的听觉。声波这类机械波和电磁波不同的是,机械波的传播需要有介质,即在真空环境中,人若不借用仪器将无法听到声音。
即,次声波和超声波人是无法听到的。本来没有声音的大小和音调的高低,听觉系统将声波振幅的高低扭曲为声音的大小,将声波频率的大小扭曲为音调的高低。
味觉
味觉是指呈味物质溶于水形成溶液,溶液刺激到味蕾时,味蕾将刺激的化学能量转化为神经冲动,然后经舌咽神经传至大脑中央后回而产生的主观感觉。
产生不同的味觉需要有不同的味觉感受体,且味觉感受体与呈味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相同。即,不同呈味物质所具有的特定化学结构与对应的味觉感受体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神经冲动,最终在大脑的皮层被扭曲为酸甜苦辣咸鲜六种味道。例如,酸味是由H+刺激舌粘膜而引起的味感,AH酸中质子H+是定味剂,酸根负离子A-是助味剂,酸味物质的阴离子结构对酸味强度有影响:有机酸根A-结构上增加羟基或羧基,则亲脂性减弱,酸味减弱;增加疏水性基因,有利于A-在脂膜上的吸附,酸味增强。
又,呈味物质的温度会对味觉产生影响,最适宜的味觉产生的温度是10-40℃,尤其是30℃最敏感。
嗅觉
嗅觉是通过嗅神经系统和鼻三叉神经系统,将呈味物质的特殊化学信号转化成神经冲动,最终在大脑皮层分析加工形成的主观感觉。
与味觉一样,产生不同的嗅觉需要有不同的嗅觉感受体,不同呈味物质所具有的特定化学结构与对应的嗅觉感受体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神经冲动,最终在大脑的皮层被扭曲为一万多种气味。
又,能引起嗅觉的物质需具备以下的条件:容易挥发、能溶解于水中、能溶解于油脂中,否则不能引起嗅觉。
触压觉
触压觉是指皮肤受到触或压等机械刺激时产生化学反应,然后将化学信号转化为神经冲动,最终在大脑皮层形成的主观感觉。
又,触点和压点在皮肤表面的分布密度以及大脑皮层对应的感受区域面积与该部位对触-压觉的敏感程度呈正相关。人触压觉感受器在鼻、口唇和指尖分布密度最高。
综上
视觉:视觉系统将可见光波长的长短扭曲为颜色,将可见光数量的多少扭曲为明暗;
听觉:听觉系统将声波振幅的大小扭曲为声音的大小,将声波频率的大小扭曲为音调的高低;
味觉:味觉系统将呈味物质特定的化学结构扭曲为该物质的与之对应的味道;
嗅觉:嗅觉系统将呈味物质特定的化学结构扭曲为该物质的与之对应的气味;
触压觉:触觉系统将机械刺激扭曲为与之对应的触觉、痛觉、冷觉、温觉、压觉及痒觉。
从上面的结论可以得出,人类获得外界信息的方式是一种失真的方式,也就是说由于本身生物结构的局限性,人类生活在自身虚拟现实的幻境中。
不论是借助什么手段,倘若人类想要摄取外界信息,外界信息就必须要转化成人类感官系统能够识别的模式,而一旦转化就必然意味着信息的失真。
面对这一结论,我们不禁要问:怎么可能,人类怎么可能一直生活在自己虚拟现实的幻境中?人类用自身拥有的感受方式来感受世界难道不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吗?如果这是客观存在的,那怎么能说人类生活在幻境中呢?
是啊,怎么会呢?让我们慢慢来梳理。
首先,要讨论以上话题,就必须知晓客观的清晰定义。那什么是客观?客观是指在意识之外,不依赖精神而存在,且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相信这便是我们每个人对客观的理解。
有了对客观的清晰定义,我们再仔细推敲。假设人类不是生活在自我构建的虚拟现实的幻境中,那么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实实在在的环境中,那么这个环境的客观存在便是不证自明的。而我们已经知道客观存在的事物在意识之外,不会依赖精神而存在,不会依人的意志为转移。
但人们往往会观察到一些现象,一些反驳人类生活在客观环境的现象。
正常人可以清晰地分辨红色和绿色,但红绿色盲患者不能很好地区分,那么正常人和红绿色盲患者所看到的同一个由红色和绿色构成的图片便是不一样的,假若不是幻境那么他们就应该看到相同的图片。
再来,拥有正常视力的人和患有近视的人站在相同的位置看远处的同一事物,拥有正常视力的人更能看清该事物的细节,假若不是幻境那么他们就应该看到相同的场景及细节。
除此之外,人们通过相关的视觉欺骗试验发现,人所看到的内容,和其本身想看到的内容有关。
也就是说,人们看到的事物会因为人基因的不同而发生改变;会因为人本身感官系统的改变而改变;会因为人关注点的不同而改变,即依人的意志而转移。
用以上的否证论据不难发现,人类确实是生活在自我构建的虚拟现实中,只是这种对现实的虚拟作用于每一个人,以致于我们竟然坚信我们所能够感受到的世界就是真实的世界,就是世界本来的面目。
如果上述结论成立,我们生活在自我虚拟现实的幻境中,那么我们能够感受到的一切都是假的。究竟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我们似乎永远也分不清楚。但这虚拟的现实竟是如此的真切,以至于我们相信它真的存在,从而不禁让人思考:在这虚拟的现实中究竟什么是毋庸置疑真实存在的?
笛卡尔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所感受到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但有一点是真的,因为只要有思考,那么就一定有一个能够思考的主体存在。也就是说只要我还能思考,那么我就一定存在,但我究竟以怎样的形态存在,就不得而知了。
而我们绝大部分时间都能意识到自我以人的形态存在,根据这种现象,我们假设这个大概率事件是真的,我们确实是以人的形态存在。那么为什么我们会生活在自我构建的幻境中呢?
因为世界太复杂,它拥有庞大的信息量,动物面对这庞大的信息量是不可能将之处理完的。而动物想要生存下来,便不得不寻找一种简洁处理信息的手段。由于基因的不定向突变和自然环境的选择作用,最终生物找到了一种通过扭曲外界信息,进而更好获得能量及躲避天敌,最终更大概率地活下来的方式。
也就是说,生物演化的方向,并非是追求世界本真的方向,而是追求生存度的方向。王东岳先生说得好:知,并非求真,而是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