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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麻雀,静静的在路边睡着了。不知是由于自然更迭还是昨日风雨太大。它长眠之所在,刚好有树荫遮挡,没有风雨的痕迹,也没有青苔生长,干净清爽,显出长条铺路砖带着年份感的淡土黄色。
麻雀,使我停下脚步驻足观察。这一块本色砖石,默默地显出一点庄严和崇高;它的平坦和接纳,对于麻雀的休憩和我的观察,都正恰到好处。
它细细的爪子是灰白色的,上面有明显的骨节,就像是骨骼直接从腿毛里生出来似的; 它的头侧歪在一旁,腹部有一块泥,背上的羽毛还是硬着的,不过腹部的绒毛全打湿了,乱作一团——想来它原本应该是极柔软蓬松的。
灰,白,黑,褐的点状,组成不连续的断线。这是它尾羽的花纹。只有这些是完整的,小而美的,每一片羽毛的排列布局都显出大自然的巧思。其它的地方虽都已脏乱,但是这仍然掩盖不住这小小鸟儿生前的活泼。它一定是奋力活过了。
我用手摸了摸它的爪尖,又一次把目光

停驻在它那种骨节分明的,像竹节一样的灰白脚爪上,静默数十秒,算是跟它告别。
和着我们露营车的“辘辘”声,吸着初秋雨后旷达清新的空气,走过下过雨、混合着草香的泥泞小道,我和大伯抵达单元楼,却等来一个被大板车占满空间的电梯。
按下对面电梯按钮,我没怎么迟疑,当即决定再折返回去。我想找一找那只死去的小麻雀,我想拍照记录下它的模样。
弯弯绕绕的小路真不好找唉,也得叹我自己是只菜鸽子。就在小区内,那么熟悉的小路,走过那么多遍的小路。菜鸽本鸽竟然连麻雀的位置在哪都找不着。
不过可喜的是,当我走到积着水潭的中央健身区那里,亮面的水洼中有一只较大的鸽子刚好背着一双翅膀在那儿,低着头悠然踱步,仿佛在觅食。我拿起相机,悄悄按下拍摄键。
这次成功了!哇!距离拉近一点……又成功了一次。真是难得,以前想拍鸟儿的时候总拍不着,现在这鸟儿的翅膀仿佛也随着天气的肃穆而变得没有那么张扬跳脱,安静下来,不轻易打开;也许因为带着点潮湿的水汽,也许为了配合天气,显得老成持重些,他也懒得张开翅膀。
我又走过铺满了青苔的滑溜小砖石路。本来想照一点这种初秋落雨后的氛围,不过依然,相机拍不出——被树木环绕成拱门甬道的空间中,湿润和青绿的气息。这种气息向两头无限延伸,通过这自然的甬道,一头连接到初生的亘古,一头连接到飞展的现今。
甬道中令人安心也易使人感怀,身处其中,你能感到它的安静。像是……回到母亲的怀抱,回到包括你在内的生命最初的诞生之处。是的——甬道的静带着生命的萌发和躁动。这一点古今一直未变。
绕来绕去——我的文字,我的语句,包括我的脚步。我本以为找不着——我想假如找不着的话,就让我的文字描述来记录它吧。结果就在我这么想的当儿,可巧还真碰着了那只小麻雀。我怀着庄严肃穆之心,轻轻翻动它的小身板,按下几张快门。
昨日翻阅网上各家的读书笔记,才习得托尔斯泰的一句话:Vivre en mourant et mourir en virvant.(大意为:边死边生,边生边死。)发布动态的人当时大概想说——我记不得他的原话,我只有用我的表达:我们每个人都像是,在每日每月的时移境迁中,生生死死不知多少回,而我们未自知。即便知道,即便了解,也属极偶然之情况,就像熟睡时偶然的惊醒。绝大多数时刻的绝大多数人,都这么浑浑噩噩的,不知怎么着,日子就这么过去了。这发生在每个人身上,且每一瞬间都在发生的生生死死,几乎全被淡忘,抛诸脑后;只有极少数人,在极少数情况下才能注意到、触摸到它们,然后描述、记录或铭刻。
真正的生与死,从来不止限于肉眼可见的生死离别,比如我眼前的这只小麻雀,比如亲人之间重大的生离死别。每个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不停进行着细胞的更新与生死的交替。从这一点上来讲,托尔斯泰讲得很对。虽然这是出自于他临终前的最后笔记,当时也许他正生着重病,从家乡往外逃去,想要离开他的妻子;那时他应该也是心力交瘁,而同时仍不放弃对创作之渴望,一代文学巨匠才叹出此言的吧。也是,生死在呈现出其“重大”和“不可避”之时,才会激发出人最昂扬不屈的斗志和最闪耀的灵光。
这也总是人类群星闪耀最盛之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