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闺蜜聊天,聊到关于初恋、暗恋,两人的态度完全是相反的两个方向。她喜欢,什么都顺其自然,或者那一方主动。而我表示,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走到他面前告诉他呀。哪有那么多恰到好处呢,不说,又怎么知道那个人是否喜欢你,说了总还有50%的机会吧。
木心先生的《从前慢》——“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描绘出了被现代都市人所羡慕的,接近于原始的慢节奏生活:在一个没有互联网科技的时代,没有浮躁也没有捷径,人们用信鸽传书,用车马相见,爱情和时光都变得缓慢而珍贵。
也许在很多人眼里,花一个月的时间等爱人的一封信是很感人很唯美的一件事。但如果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更愿意花几秒给对方发一条消息来表达爱意,然后用剩下的时间,和他见面,去一起做点什么。
比如一起去看一场日出,就算两个人起个大早赶了十多公里的路却意外遭遇下雨,淋得全身湿透抱在一起。
比如两个人在家里煮火锅,锅里的汤底咕嘟咕嘟冒着泡,整个房间热气腾腾的,你们很默契地都买了对方最爱吃的菜。
甚至比如一起享受一次淋漓尽致的完美性爱,把最美好的身体愉悦带给对方,像是冯唐说的那样,用你的万种风情,让他在没有你的日子里,一刻也无法安宁。
哪一个听起来,都比每天枯坐着等一封遥遥无期的信要浪漫得多了。
宁可被拒绝,也不愿错过。
我更喜欢那些“愿用所有温柔,换你一次冲动”的感情,很热烈也很诚挚。毕竟其实人生也就只有这么短短的几十年,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最重要的必然是要在这段时间里,创造尽可能多的,共同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