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能力:辨识能力+控制能力
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侯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啐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责任能力的认定:
医学标准(生物学标准)一一精神病医学专家
法学标准(心理学标准)一一司法工作人员责任能力的程度:
完全责任能力ー应当负刑事责任
限制责任能力ー可以从轻或减轻
完全无责任能力ーー不负刑责,但要看管 医疗(病理性醉酒)
例外:原因自由行为(如故意利用病理性醉酒)
原则: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
注意:责任年岭的计算应以行为时为标准隔离犯一一甲实施行为时未达责任年岭(14周岁),危害结果发生时达到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发生结果时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则有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