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湾区的街道上,遛狗的总比遛娃的多。但遛狗的人见了推婴儿车的,远远就拽紧牵引绳,侧身让路,脸上浮起一种近乎恭敬的笑。日子久了,彼此熟悉了,那些金毛、柯基也会凑过来嗅嗅孩子的鞋袜。我家小Leon胆子大,常伸手去揉狗耳朵,狗竟也温顺地由他摆弄,尾巴摇得欢快。
这里的狗活得比人精致。宠物超市、狗医院、美容院、收容所一应俱全,连普通超市门口都拴着供狗歇息的镀金笼子。公园草坪上奔跑的多是狗——它们追飞盘、叼网球,一趟接一趟,不知疲倦。有些狗和主人一样圆润,跑两步就喘,可见富贵病不分物种。
国内如今遛狗的也多了。想起唐朝《簪花仕女图》里,贵妇人脚边就蜷着只哈巴狗。看来养宠物自古便是闲情,与富裕程度挂钩。只是如今有些人勉强跟风,狗养得邋遢,反倒成了街景的败笔。
狗终究要排泄。十几年前的北京胡同,夜间散步总免不了踩雷。如今美国街头每隔百米就设宠物垃圾箱,袋子供人自取。可见文明都是教训换来的,时间到了,自然就讲究起来。
可我不禁想:当超市货架堆满狗罐头时,婴儿奶粉却摆在冷清角落;当宠物美容院门庭若市,幼儿园却一家接一家倒闭。物质越丰裕,人类越吝啬给予生命——尤其知识分子,宁愿养狗也不愿生子。将来某天,空巢老人的客厅里,会不会只剩狗爪挠门的声响?那时的人类,究竟算是活明白了,还是走向另一种蒙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