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

今天得知六哥女朋友怀孕了,有些惊讶。

在我看来六哥是个老实巴交的直男(这种形容似乎有些怪异),他女朋友是满怀少女心的小女人,虽然单纯却也懂事。

他们今年三月份相识,如果说怀孕最早在排卵7日最晚一个月后发现,那么他们从相识到发生性行为还是太早。

可能是我有些保守了,总之我不能接受这种婚前性行为。

之前听闺蜜说过一个破窗效应,本是犯罪学中的理论,但引用到这上边就是:如果轻易和女朋友发生性关系,则可能之后就不会觉得对方可贵,甚至会觉得对方没有之前那样值得珍惜呵护。这是她和男朋友提到反对婚前性行为时,他男朋友立即答应并引用的一个理论。让我觉得这个人很有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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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无关乎对错,只是个人观念不同,尤其是当自己是个旁观人时,更没有权利指手画脚。

随着性观念越来越开放,不乏有婚前试爱的情形,这是你情我愿的私密之事,既然当事人乐在其中,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但如果,我有权利或有义务对一位年轻女性提出建议的话,我不会支持婚前性行为。

在这方面,女性是弱者。一旦发生,便不可挽回,如果此后才遇到真正爱人时,会不会觉得遗憾呢?更何况新生命是借助母体而长大,一旦怀孕,那么是要接受还是要放弃?如果接受,自己做好准备了吗?如果不接受,自己忍心吗?会给身体造成伤害吗?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不能为了逞一时之快而不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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