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1
我是个不太会讲故事的人,就像大多数作者谦称的一样。所幸这十八年虽然如同在山路上行走,石子几度簌簌落下悬崖,也终究因为口拙而隐逝了。
因为我很清楚,就算在日常生活里,你也很难分辨出那些灯红酒绿背后是否饱含着苦楚伤痕,那些沉默寡言之下是否按捺着果敢激奋。就像你不知道今天擦肩而过微笑致意的同学前不久遭遇了怎样的生离,你不知道一起谈论爱情红了眼睛的姑娘说的坏蛋也许就是你。
可当我大半夜回自己的小狗窝,看到一楼灯下瘦削的男人身影时,我就知道上面的都是屁话。
生活里总有些事情等不及你看明白就要你应答。
这栋楼是老楼,朋友的奶奶去世后她将房子租给了我。老上海的弄堂一股饭香能从头香到尾,谁生谁熟就是一对眼的事儿。我住这一年多,从没见过这样年轻而嶙峋的背影。
不是像心血来潮地对自己说哎今儿个真高兴去劫个人吧,这贼显然很有把握。
也许不该叫贼,罪犯贴切。要么劫财要么劫色,或者来个先奸后杀。如果口味重点,先奸后杀再奸也很有些意思。吾小命今休矣。我胡乱想着,但就是盖不住初潮般汹涌的怯意,竟然脑海里还响起女人的叮咛,“小度,放学早点回家,不要跟陌生人搭话,有人跟着你你就跑……”很奇怪,她走了那么多年,我还记得这句话每个字的顿挫。
“妈的。”我暗自痛骂自己,如今见个犯罪的竟然这般屁滚尿流的德行,当年活成女魔头的自己该要看不下去推棺起尸了。
走,从他身边走过去。潇洒地像你今天扔出那枚一元硬币。
我迈出腿,死死盯着那个男人。他戴着口罩,低矮的白光从他头发穿过,点点落在地上,而面部本就被遮挡大半,逆光更看不清楚。只有一点可以确认,他是正对着我的。
我捏紧小皮包,仿佛触到编辑大人心头血般灼热的下月提案,不觉雄风大振,居然稳稳当当地朝他走过去。
意外顺利地进了楼道,那个男人也并没有跟上来。
果然是我多想了。这么蹩脚的悬疑剧本初审都过不去的。
“不度。”
我腿软在一二楼之间的拐角处,右肩挎的皮包荡了几下。
他的脸在灯下有些惨白,光在发间隐耀。我不清楚他的脸。这次我是看清了,可我在脑海里检索不出。这双眼睛,有种生理上的疏离。我几欲拔腿而逃。
“王不度。”
他再次开了口,声音却低了八度下去。
我擦。这个口气叫我的,除了那个人,中国上下五千年都找不着重样的!
Chap.2
你以为我会跟你讲我们的渊源吗。
我怎么可能。
我怎么可能不絮叨几句,关于他。
死党阿瑟从初中听到现在大学,老实坦白无法理解。我唯一愿意与她分享的,不是年幼被动刀子,不是母亲离家,不是生涩初恋,更不是打架绝招,而是一摞牛皮信封。
阿瑟是我们班的小文青,很遗憾爱屋及乌用在她对我更为契合。我们的相识是另一场故事,如果她愿意琢磨成字的话。我讲过,我着笔的个人经历只有他那一桩。紧接着上文说。我渐渐被一些诗歌、书法陶染,阿瑟却显然更迁就我,日记里的诗句中也出现了诸如“如果你今天握紧我的手/像和平村口大娘和她家的猪/并排走/那么你杀掉我也是可以的/你拿着屠刀/我会哼哧哼哧地跑过来”,此类通俗文学风格。我不知道后来突然不追这位明眸马尾妹子的小生是否是不识大雅之故。
我初次写信就是在某次嚷着让阿瑟教我习楷书之后,小有成效便沾沾自喜,从她那顺来一本《课堂内外》随手一指,“就他了,我要写信给他”。当时自觉豪气万丈,就好比现在的土豪戳你脑门说就你了,我要写支票给你一样的不由分说。
那时候这些中小学生杂志每一页下面几乎都有交友的信息,框裱自己的兴趣、爱好,末了还会添一句,等你的来信哦。如今看着各大交友网站,无不充斥着此类信息,真有异曲同工之妙。填一份资料好像就把一个人或十几年或几十年的生命历程就盖棺定论了,才不管你这答卷连朱印都多么雕梁画栋。
我不大瞧得起那些人,从事件发展历程来看,他自然也不在那些人之中。阿瑟定的是高中版,不是我怂恿的,而是某蔡姓学长故意在小学妹面前炫耀其文采斐然,替她在订单上改了版本,以便不时能让阿瑟看见他的文章刊登在上。老实说,这位仁兄才气是有的,不过,大概也就只是有而已罢。蔡学长现已转迹商场,我倒颇为文学松了口气。
我写信给他的时候,他高一,正是慷慨激昂的创作期。我初一,却正是鸡犬不宁的年纪。所以他的文章我进不去,理科生有时候写起文来比文人还精要,不浮夸。那篇文章我已不太记得名字,印象是一个长句,排版两排。
就这样,从我的第一封信一直到我高三。我从没怀疑是命运让我选了他。
我以为我很厉害。
Chap.3
我们的信断过两次。这里是指逾期一月不回的情况。
一次是因为我在初恋的泥潭里嬉闹忘了身世忘了时间。另一次是我高一他大一,新鲜蓬勃,迫不及待地想要和每个新奇的人过过招,信也就自然耽搁了。默契的是,不超过三月,总有一方鸿雁传书,这段关系算是又像上了发条,齿轮咔哧卡哧的咬合起来。
我们谈的很多,其实回想起来又不过是些生死爱欲,这些他体会不如我,却写的活灵活现让人眼红。我不喜欢宣讲生活,而他述人有道;我读顾城,他念北岛;我奉他“平生侠客”,眼里不容沙,他戏我“多舛丫鬟”,心比天高命不好。
不过他这个人,面目多如洋葱皮。单是信件第一行的称呼,就足以写成一部编年史。初始之时的“王不度同学”,像老师的戒尺一样严肃规矩,后来逐渐演化的“王大度”、“大度”、“环度”等一系列称呼特么地让我垂死病中都要惊坐起。好在他的字不算工整,在我摹了好几本田英章字帖,字体自有清风白月气后,他还是一手独树一帜的行书风格。我手握一摞黑历史和签名暗自偷笑,万一哪天他出名了呢?
妈的,结果他真的混出来了。
Chap.4
“大人物,什么风把你刮到我这狗窝里来了。”我把包扔进沙发里,径直走向冰箱,拿出两罐啤酒。
“临港的风。”他把门带上,瞟了我一眼,“很大。”
“屁嘞。”我甩他一罐。
他接住啤酒,取下口罩。
我啜了一口,酒这玩意儿实在难喝。要不是预备着哪天要被文案逼疯时候抽刀断水借酒浇愁,谁有病囤它?
他也沉默地喝了一口,再一口。
其实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
通信五年,把对方的话语、思想算是摸了个遍,明明熟的要焦掉了,可偏偏一副陌生皮囊就能阻断人思路,打破无隙感。何况高三那年我幡然醒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要斩断一切联系,其中包括他。一年以后我如愿来到上海,再写信时,那头已杳无回音。
但我认得他的声音。我16岁生日的时候,他随信附来一个U盘,里面是他在大学里替我找的珍稀历史材料,最后有一段音频。
他唱了一首童话。
我们曾经激烈交锋过爱情观,他喜欢随遇而安,也分得清大小轻重,我则固执地坚持着pure love。记得在KTV里面第一次听几个朋友唱情歌王,唱到童话时突然齐齐转过头来对我笑,“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直逼的我泪花闪。
末了, 他在歌曲的尾音中十分严肃低沉地叫了一声王不度。忽而又像是忍不住乐了。生日快乐,睡了,晚安。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我笑点低,哪怕想起别人笑也会如同电击般传染过来。
“闻到N₂O了?”他揶揄我。
“那你浑身都是那玩意儿。”我优雅地翻了个白眼,“快离我远点。”
“两年多还不够远吗。”
“够了。”我看向啤酒罐上的标识,从配料到生产编号。
“你高三那年,我去了台湾,做交流生。”他沉静地像是抽了一支烟,终于讲起来,“学了点国际经贸,参加了几次民主运动,都不如爬阿里山、阳明山,吃垦丁的生鱼片、台南的肉圆。”
我忍不住插一句,“有点良心好不好,我饿。”
“好。我写了很多随笔,小说,诗歌,跟一个女孩子谈了恋爱又分了,被一个出版社的编辑看中最终却没能达成合约。一年之后,我带着一箱文稿回大陆,发现我家搬了。”
我顿时深表同情。
“政府要求统一建筑嘛,我们家那房子也是上个世纪留下来的,结果说拆就拆了。就在不远的地方,新建成的公寓小区里赔了两套。”
他说的轻描淡写,我这边差点拍案而起。两套房还了得!
“后来我回去过那里,最后还是没收到过你的信。给你写时,你大概也已经过来上了大学。”
“恩。”我身体里有股气流腾冲,只好闷了一口酒压下去,“我上大学以后,我爸就把小城里的房子卖了,回乡下种田玩去了。我也只是过年有时间回去看看他。”
“这么忙。”
“生计所迫。”我露出贫苦孩子早当家的表情,酸酸地说,“哪像你啊,大少爷,风花雪月了不说,写成文章还赚钱赚名声。我累成狗结果还是杯水车薪,世道不公,不公啊。”
他伸过啤酒跟我的碰了一下,“人间正道是沧桑”,然后一干而尽。
我握着大半罐酒,看他又从冰箱里取了一罐出来。
“你在看《绝代双骄》。”他瞥见桌上那本书。
“是的。不过我大概是错过读古龙的好年纪了。”
“谁说的。有人读到死都不一定领略过他的风气。不过你错过的也不少。”
“你妹。我读到那书里面也有一个小仙女,突然想起来,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的那句话吗。”
“你说。”
“有一次你把一篇随笔寄给我,我看了之后批注给你的。你那时候多狂,批判魏晋清谈之流,字里行间的风都是呼啸着的。想起来了吗。”
他肯定忘不了,因为那篇文章影射当下,编辑不登,还回了他长篇大论来教育他,气得他一周连寄了三封信给我,嫌恶之情溢于言表。
“我不记得。”他耸肩表示无辜。
“你妹。我说,总有小仙女会跟着你跑掉的。”
“噢。好像有这么回事。”
“虽然现在神仙姐姐不行了,嫁到泡菜国去了。”
“我倒是不喜欢有那么多小仙女,总会跑掉的,就像她们现在忽然间都跑过来。”
“我不把这些算作会跟你跑掉的小仙女里面的。有个人会在大潮流中转头回来,特别显眼。”
“比你还显眼吗。”
我愣了。
Chap.5
其实我大一在出版社打杂跑腿的时候,就看到过他的名字。
他那时候已经小有名气,在新晋作家中皎皎耀眼。有时候在网上能看见别人分享他的文章,有时候在地铁上能看见小姑娘抱着他的书。
我特别开心,比自己在deadline前赶完几篇通稿还要开心。但也仅限于此了。生活的大浪潮洪波涌起,每个人都有眼前事、眼前人怜取,不是吗?我很庆幸年幼时候就被命运打的脸肿,如今阅历每多一分,便多读懂一分当年的疼。
因此我没有想过要去找他,任凭那沓签名和书信成了“王大度”、“大度”、“环度”存在的唯一凭证。我也没想过他会来找我。
那天晚上,我开玩笑地回他,“可能没有我脸红”。我们哈哈大笑,畅谈起彼此的情史、古人的怪癖、外交的风波,彻夜未眠。出去了一趟买啤酒,家里易拉罐堆了一地。
结果是,第二天我像个妖怪一样魂不附体地到了学校,他一口罩遮住了满脸的疲惫,赶上了上午10:20飞吉隆坡的航班。
我跟阿瑟说,人生真的很奇妙,我一点儿也不想死掉。王小波是欢喜看科技日新月异,我器量不够,欢喜是因为看我遇见的人都越来越好。有好多前辈把自己变成了一颗闪耀的星星,有好多朋友正在凄风苦雨中奋然前行。
“有的人活成了一份简历,有的人活成了一本书”。
这本书也许不厚,也不那么跌宕,可是能让一路行走的自己倦怠时有所激励,伤痛时有所治愈,美满时有所呼应就好了。倘若能再从中透露几缕微光,给暗途的苦行者一分明亮一分热度,就已然是毕生之所求了。
所以,我始终很相信努力的意义,哪怕每天被文案、编辑鞭笞着前进,也觉得累有所值。如果不是高三拼上老命,如今我到不了上海;如果不是精诚耐苦,没有人会接纳新生;如果不是工作力求完美,他不会在书籍后面看到我的名字,再经出版社找到我的住址。
Chap.6
顾城曾说。
命运不是风,不会来回的吹。你的每一步,都走在你的命途里。
半夜,我叼着一片吐司面包,噼噼啪啪地敲着字。耳机里在放他唱的童话,声音不拖沓,像他人一样。
歌曲末尾,我又笑起来。
他说,王不度,生日快乐,睡了,晚安。
隔了一会我还听见气息声,从前没有注意过,有些好奇地停下敲字。
耳机里再次传来他低低的声音。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