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欣月泉(原创)
公司的何副总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身材有些矮胖,模样还算俊俏。她笑起来甜甜的,两颊同时会出现两个小小的、深深的酒窝,颇为迷人。
她能说会道,办起事来雷厉风行,业务拓展能力很强,与技术出身的历总算得上是“黄金搭档”。她只比江雪岚早来公司半年,却已经撑起了公司的半边天,深得历总的赏识。
最重要的是,她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成功地牵线搭桥,促成了公司与一家规模较大的国营电脑公司的深度合作——国营单位对公司进行了注资。这无疑是雪中送炭,为苦苦挣扎的公司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带来了黎明的曙光。
就这样,公司度过了艰难的初创期,全体员工像是吃了定心丸一般,笑容也更灿烂了。
历总的腰杆也更硬了,脸色更红润了,说话声如洪钟,底气十足,他的梦想似乎更近了。于是,他决心大刀阔斧,招兵买马,并租下了一间更宽敞的办公室。
新办公室放置了一个精美的前台,有一间宽敞的大厅,铺着深灰色的地毯。大厅里,摆放了许多的座位,L形的桌子是米黄色的,两面的隔板是浅灰色的,隔出了一个个半开放、半封闭的空间。
这就是朝九晚五的人们每天占领的小小的地盘。当然,尽管空间有限,他们的思想仍可以飞得很远,做出的成绩也能使我们的世界更多姿多彩。另外,大厅右侧朝南的方向,还有一排分隔出来的大大小小房间,属于历总和人数较少的部门。遗憾的是,地方大了,乒乓球台反而不知所踪了,也许,历总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
历总请专业的施工队将办公室精心地装修了一番,最后的布线工作他却突发奇想,希望能发挥几位技术人员的特长,于是决定由他们负责实施。周三下午,历总下达了命令,要求他们必须在本周五完成这项重任,因为下周一国营单位的负责人要前来视察。
于是,大家各就各位,忙得不亦乐乎。何副总购置了许多办公设备和家具,将他们井井有条地安放在恰当的位置,并增添了许多绿色植物,其中,发财树和步步高是数量最多的。
另外,前台的一侧还放了一个大大的玻璃鱼缸,里面水草丛生,鱼儿自由自在地穿梭其中。这些生物给公司增添了许多灵气,也带来了许多生机。
技术人员中,大多数人肩负着产品研发的重任,无法脱身来布设网线,所以,最终,这一迫在眉睫的任务便落在了欧阳坤和万京波的身上,因为他们懂技术,还因为他们年轻,有的是力气。这些天,他们俩忙得废寝忘食的,午饭都只能拜托江雪岚和晓榕带回来,晚上又都忙到很晚。
为了迎接合作方的参观,市场部也必须准备成果展示的资料,因此,会议用的PPT就由江雪岚负责。江雪岚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孩,希望把资料准备得尽量生动详实,所以一直忙到星期五晚上八点多钟。
直到一切看上去尽善尽美了,她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在办公椅上尽可能地扭扭腰,伸伸胳膊,转转脖子,放松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松弛一下紧张的情绪。随后,摸了摸饿得瘪瘪的肚子,快速收拾了一下桌子,关了灯,背着棕色的双肩包,走出了市场部的房间。
路过大厅的时候,她见灯都亮着,心想:难道还有人在加班?于是,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在她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下,有一个蹲着的身影。还是那件熟悉的深蓝色棉衣,原来是欧阳坤。这件衣服是他上大学后第一年的冬天,妈妈给他买的,所以寒冷的日子,他总爱穿着它,那里面,有别人都不知道的温暖。
江雪岚见他专心致志地埋头苦干,便大声问道:“欧阳坤,你还在忙啊?快好了吗?要我帮忙吗?”
欧阳坤闻声,扭头一看,见是江雪岚,便爽朗地笑了:“快好了,只有这个位子的收尾工作了。你不用动手,这不是女孩子干的活,我一会儿就好了。你的稿子完成了?”他关心地问道。
“嗯,做好了,一下子就觉得轻松了!这两天,我的弦都紧绷着呢。你大概还要多久?”雪岚问道。
“大概十分钟吧。你等我一会儿,待会儿一起走吧?”
“好啊!”雪岚欣然应允。
“对了,你晚饭还没吃吧?一会儿我们去吃饭?”他又仔细看看她,见她这些天忙得眼睛都有点儿肿了,脸似乎也瘦削了些。
“行啊,我们去吃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雪岚一边答着,一边走到欧阳坤的跟前,说:“我还是帮你打打下手吧,这样能快一点儿。”
“真的不用。这个接头装好就完工了。很快的!对了,这儿有两块饼干,下班时何副总给我的。你先填填肚子,别饿坏了。”说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两块苏打饼干来。
雪岚拿了其中的一块,说:“谢谢啊,还有一块你吃吧。这么晚了,胃都要疼了。”
欧阳坤心里一热,弯下腰去,抓紧工作,干得似乎更带劲了,不一会儿就圆满完成了任务。他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扣上棉衣的纽扣,关掉房间的灯,和雪岚一起慢慢地走出了办公大楼。
刚走到门外,一阵冷风迎面袭来,两人因为腹中空空,饥肠辘辘,更觉得寒气逼人。欧阳坤见雪岚有些瑟瑟发抖,立刻想脱下棉衣,给她披上。
不料,雪岚马上反对,一边摆手,一边摇头地说:“不用不用,我不冷!一会儿就到餐厅了。你穿着吧,不然要感冒的。”
欧阳坤见她那么坚决,也不坚持了,却又解下了自己的白色围巾,轻轻地绕在雪岚的脖子上。那是妈妈给他织的围巾,他自从到济南读书以来,一直随身携带着。有时累了,看看它,就好像妈妈在对他微笑,便不觉得累了;有时孤单了,摸摸它,又好似妈妈陪在他身边一样,就不那么孤单了。
当他把这条珍贵的围巾戴在雪岚的脖颈里的时候,突然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隐隐在他的心底滋生。似乎有一丝情意从他的心里传到了指尖,然后又从指尖渗入了围巾的毛线里。
江雪岚也觉得有些意外,没想到欧阳坤会把围巾给自己戴上。原本北风冷飕飕地直往脖子里钻,但现在,厚厚的围巾却守住了各个关隘,使冷风没有丝毫可乘之机。同时,围巾里还留存着欧阳坤的体温,附着一丝他的气息,紧紧地缠绕着她,一阵阵暖意缓缓地渗入她的心底。
“还是你戴吧,不然你就要冻着了,本来棉衣就不太抗寒。”江雪岚转头看着他,有些感激,也带着些关心。
“我不冷!今天忙了一天,爬上爬下的,可锻炼身体了。全身热乎着呢,不信,你摸摸我的手。”他向她伸出了右手。
“哦,不用了,不用了,我信!”雪岚有些慌乱,微微侧过头去,脸颊似乎飞上了一抹淡淡的红晕。
“妈妈,你看,下雪了!”不远处传来一个稚嫩的童音,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男孩正欣喜若狂地蹦着,跳着,一会儿挥舞着手臂,与雪花嬉戏;一会儿又停下脚步,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接住几片飘落的雪花,细细地看着,又有些沮丧地对妈妈说:“书上说:雪花有六个花瓣,我还没看清呢,它就化了。”
妈妈疼爱地摸摸他的脑袋,笑了:“只要欣赏它的美,感受它带给你的快乐就好了,不一定要看得那么清楚啊。”
男孩听了,马上甩甩头,似乎抛弃了那个恼人的问题,灿烂的笑容立刻又浮上了脸庞,他一边跑着,一边叫着:“对啊,我很开心,这就够了!”
江雪岚和欧阳坤看看男孩,然后又不约而同地望望天空。雪越下越大,一片片地上下翻飞着,如同一片片洁白的花瓣,随风起舞;又像是一群从天而降的小精灵,解除了禁锢似的,急急忙忙地飘落凡间,只想一探人间的奥秘。
这样的雪,在欧阳坤的眼里并不稀奇。因为,老家的雪比这个大多了,鹅毛般地漫天飞舞,一夜下来,大地便是银装素裹,白雪皑皑的了。
但是,这样的雪,在雪岚的眼里却是极为稀罕的,她从前只见过两次。一次是她儿时离开昆明的那一天,见过的第一场雪。
昆明是名副其实的春城,冬天最冷的时候,白天的温度也常常能达到十几度,晚上会低一些,但极少能低于零度。所以,雪,在当地是难得一见的景观。雪岚在那里生活了七年,直到离开的那天,才第一次见到它。也许,是当地的守护神知道她要离开昆明,有点儿舍不得她,也想让小小的她,永远记住这个美丽的城市吧。
那天,她戴着厚厚的手套,到处玩雪,将它们捧在手心,仔细地看着,深深地闻着,然后搓成一个球,高高地向空中抛去,随后又接住,开心得欢蹦乱跳、大呼小叫的。虽然,她的手冻僵了,并因此生了冻疮,但是,她记忆里锁住的,却只有玩雪时短暂的欢乐,几乎忘了生冻疮的痛苦。
还有一次,是上她初中的时候。有一天,下了一夜的雪,第二天,地上就积了厚厚的一层。那天,每块积雪的空地都是孩子们的乐园。中午休息的时候,男孩女孩们便开始了史无前例的“雪中混战”。
大家随意组合,分成两队。随后,一个个快如闪电的雪球便呼啸着在空中穿梭,有的打空了,落在了地上,大多数的,都能击中目标,或者误中无辜者。所以,白色的雪地上,跳动着孩子们五彩的身影,洋溢着欢笑声和欢叫声,“伤兵们”的嚎叫声,还有一阵阵演戏般的怒骂声。那份和同伴一起撒欢儿的快乐,以及那种无所顾忌的放肆,以后可能都没有机会再感受到了。
今天,这是她与雪的第三次约会,却是和一个高大的男孩在漫天飞雪中散步,真的很奇妙。前两分钟,他们还以为办公楼外的景色会是一如既往的萧瑟。谁知,有了调皮的雪花,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个冬日的夜晚似乎正熠熠生辉,似乎有一颗颗小小的星星闪烁着,降临了人间。为了给他们俩,给仍在暗夜里行走的人们,带来些许的欢乐和希望。
这是今年的初雪,也是他们俩共同迎接的第一场雪。纯净而活泼的雪花围绕在他们的周围,开心了,就逗弄逗弄他们的发丝和脸颊,把他们涂得白一点儿,再白一点儿,弄得湿一些,再湿一些;玩累了,就趴在他们的头顶上和肩膀上休息休息,然后慢慢地沉睡了,融化了……
江雪岚满心欢喜地仰着脸,张开双臂,想拥抱细碎的雪花,也尽情享受着它们的亲吻。虽然觉得凉丝丝、湿漉漉的,但她的心却是暖洋洋的,充盈着喜悦。因为,有这样的雪,有温暖的围巾,还有一个高大的他,陪在她身边。
此时,欧阳的目光正落在雪岚的身上——晕黄的灯光下,一位可爱的姑娘正全身心地沉浸在这场初雪中。她的黑发上已散布着星星点点的雪花,以及逐渐融化的水珠,她的睫毛上、鼻尖上和脸颊上也都是轻盈的雪花。她的红唇在北风的吹拂下略显淡粉,她的皮肤是那么白,那么娇嫩,吹弹得破似的,让人忍不住想去触碰一下。但是,他又怕惊吓了这只沉浸在漫天飞雪中的“小鸟”。
江雪岚就这样定定地站着,任雪花飞舞,随它们弄湿她的发丝和衣服。
欧阳坤也这样定定地站着,目光呆呆地停留在雪岚的脸上。她像一朵荷花一般,纤尘不染;又似一朵雪莲,傲立风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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