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聚焦“中国之治”,系统擘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精神,为新时代基层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乡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连接党心民意的“最后一公里”,必须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将其转化为推动乡镇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书写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一、深刻领悟“中国之治”密码,筑牢乡镇治理思想根基
四中全会深刻阐释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对乡镇工作而言,首要任务就是深刻理解这些优势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和根本要求。这要求我们必须:
强化制度自信教育。通过专题学习、宣讲培训等形式,引导乡镇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要将这种制度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支持、参与、维护乡镇各项治理工作的自觉行动。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乡镇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健全乡镇党委领导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在乡镇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聚焦治理效能提升,构建乡镇协同共治新格局
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乡镇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提升治理效能是关键。我们必须着力构建: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改变政府“单打独斗”的局面,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发挥乡贤、社会组织、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广“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模式,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法治与德治融合的善治路径。全面推进法治乡镇建设,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化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乡土文化中的道德规范,健全村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以良好道德风尚滋养法治精神。
精准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优化乡镇政务服务流程,推广“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聚焦“一老一小”、困难群体,补齐民生短板。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深化改革与守正创新,激发乡镇内生发展动力
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将制度建设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关系,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增强乡镇统筹协调和公共服务能力。赋予乡镇更多自主权,激发内生动力。
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夯实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
培育文明乡风与良好生态。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治理有效提供文化支撑和环境保障。
四、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夯实基层治理组织保障
推进乡镇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
提升干部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 加强对乡镇干部的制度培训和实践锻炼,使他们真正成为制度的尊崇者、维护者、执行者。增强干部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应急处突、带领致富的本领。
锤炼严实作风。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推动干部下沉一线,听民意、解民忧、办实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赢得群众信任。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关心关爱乡镇干部,在待遇保障、职务晋升、容错纠错等方面予以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扎根基层奉献才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中国之治”指明了前进方向。乡镇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强大动力,坚定制度自信,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共建共享的善治乡村,为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贡献坚实的乡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