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了电影,难以压抑自己的心情一口气把小说看了一遍。《芳华》。这段岁月,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美好年华,但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就会耐人寻味。故事以当时的文工团为叙述的大场景,以一群舞勺和舞象之年的男孩女孩为主线,他们的性格和遇事的选择成为故事情节的助推器。
所谓风华正茂,并不会不解情愁。电影和小说还是有所不同,电影将部分人物风格弱化,没有那么尖锐的刻画,故事更为融洽,点到即止。但相同的是,随着世事变迁刘峰这样一个角色是不讨喜的,是人们变得更为精明还是思想腐化这个真的很难界定。
非常喜欢电影中萧穗子这个角色,一直站在第三者的角度看别人的故事,有血有肉却也可以从自己的故事中抽离,父亲平反时的真实喜悦,没让我感受出小说中的那种长期压抑虚荣的爆发,她对陈灿的喜欢也是事无巨细,关心比靶以后的心情,每次都会站在陈灿身边,陈灿被撞后拿出自己珍藏的黄金给他补牙,这份喜欢那么直白又那么小心翼翼。追随陈灿的目光温情而又闪亮,也许所有人都没看出来,但我不相信陈灿感觉不出来,喜欢一个人藏不住也一定能感受到。陈灿一个在我看来聪明甚至有点狡黠的角色,他懂得什么是自己想要的,对于萧穗子的好,收着偶尔回应却从不装作看懂了,所以当郝淑雯告诉她“我和陈灿在一起了”的时候萧穗子才会仿佛突然间被掏空,理智操纵她偷偷取回放在长号盒子里的情书,撕毁让它飘散空中,让那份喜欢一同随风葬送,仿佛这样就没人知道她未曾启齿的喜欢,我想彻底打败她的是那句“门当户对”,什么时候都一样,人总是很被动去接受和放弃自己不想要或者想要的东西,仅仅因为“匹配”,这多么悲哀。陈灿就是这样聪明,和她有互动最后却权衡利弊悄无声息地和门当户对的人在一起,这难免让人心疼萧穗子。
另一个让人心疼的角色是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这是一个非常矛盾的角色,一直在极大的否定中暗暗较劲,却又会在能够有机会展现自己努力的时候极力逃避。不知道我体会得对不对,彼时小萍心里,对于大家的请求是反感的,她故意拒绝,因为她对大家重视一场表演胜过对她这个人或者说她一直的努力的现实脾性的厌恶,她的骨子里热爱舞蹈,但她因为大家的事故而不断在逃避,她有勇气开始一段新的生活,有勇气面对腐臭的尸体,有勇气舍弃生命去救一个小兵,却没有勇气面对“背叛”了刘峰的大家,没有勇气面对抛弃了他们的社会,更没有勇气面对突如其来大反转的命运。所以,她疯了,所有人都在变,她不变。对刘峰的喜爱也没变,那种喜爱,也许是从刘峰没有告诉大家她父亲被打成右派开始,也许是刘峰在大家拒绝和她跳独舞时挺身而出开始,也许是刘峰走之前送她一堆遗弃品开始,她亮闪闪的眼睛里分明跳动着欣喜,倔强和澄澈。据说电影的结局是刘峰给了她一个拥抱,小说则叙述了她陪着刘峰走过最后一段生命旅程,即使这样,刘峰也没能在心中给她腾一个位置,大概一方面是出于不爱,另一方面是出于负责。
何小萍的喜欢,刘峰能感觉到,但他可能不会想到,这个人,就像他喜欢林丁丁一样,执着地喜欢他。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可,这种情感可能还不是喜欢能涵盖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刘峰这样的人,被社会所遗弃是注定的,因为善良不是生活必需的,它无法满足人们日益膨胀的贪婪。就像一只盛满冰淇淋的桶,被人们一勺勺挖空,最后没挖完的也化了,被丢弃,招惹蝇虫,难道剩下的就不甜了吗?他的人生,是自己选择的,纵使和林丁丁有丝缕联系,但归根结底是他自己。“触摸事件”不过是他的各种选择不断累积纠结成的一个爆发点,没有林丁丁也会有王丁丁或者其他丁丁。他是一个很沉醉于自己世界的人,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腔热情,但是这件事发生之后,他才猛然从自己的世界里抬起头,看看周围的变化,可刻进骨子里的品性是无法改变的,就像他“逼娼从良”,“躲着生病”。林丁丁这根导火索在电影中有个好归宿,在小说中却没那么好过,也算是对读者心中她给刘峰造成的伤害有个交代。
小说中的郝淑雯会比电影中的更为立体和丰满。小说中的她有哭有笑,电影中的只有不可一世的骄傲。
在该爱的年纪相爱,然后过茶温饭否的小日子……很多人多少年后回过头才发现这是自己曾经错过的。回不去的昨天,留不住的今天,都会在每一个明天中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