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总理签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于9月1日开始施行后的影响

李强总理签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可谓私募基金界的一场“里氏地震”。这场“地震”对私募基金圈产生了“山崩地裂”的影响。

具体来说:

第一、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基金管理人面临注册资本门槛、员工资格审查、信息公开要求三重压力。例如,注册资本需1000万元以上,并要求实缴。

第二、产品创新虽得到鼓励,但高杠杆、高风险模式已被列为高压线。

第三、销售机构资格审查将严格进行,“无证驾驶”将无处容身。所有销售机构必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注册,否则无法开展业务。

第四、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监管升级,管理人需诚信经营,其收费、薪酬等信息须向投资者充分披露。

可以说,这标志着私募基金监管进入2.0时代。若不顺应时代步伐,只怕难逃被淘汰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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