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
7月31日。
加拿大籍流量明星@吴亦凡 被刑拘。
就已经是@都美竹、以及被吴伤害过的女性,乃至更多娱乐圈外人一场“迟到的正义”。
8月1日。
吴亦凡被全网封禁,资本也忙着切割更是大快人心。
却不曾想:
十八线艺人@谢明皓 赌上“演艺人生”多次实名举报又让娱乐圈变得“失控”起来。
目前。
其已经被微博禁言。
之后。
谢明皓还曾在短视频平台发声。
①
吴亦凡“招供”
井柏然范冰冰包贝尔何炅“报警”?
▽
8月1日。
林俊杰方律师事务所针对微博、豆瓣、贴吧、小红书、知乎、抖音、微信公众号、腾讯新闻、网易新闻、今日头条等用户发起诽谤、不实言论、人身攻击等指控。
8月2日。
该律师事务所又对新明浩工作室等人发起诽谤指控。
并以提起诉讼程序。
要求赔礼赔偿。
同一天。
潘玮柏方律师事务所也对微博、豆瓣、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用户发起名誉权指控。
本以为事情会这样停止。
至少也会消停许多。
却不曾想:
8月3日。
一组群聊记录在豆瓣、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开始疯传。
称吴亦凡被刑拘后供出多位娱乐圈艺人,并提及“产业链”、“同伙”等内容,号称有“400个G的视频资料”的消息又一次引爆了娱乐圈。
聊天记录中有提到包贝尔、范冰冰、井柏然、何炅等人。
当天晚上。
井柏然本人及其工作室就已经抵达派出所。
8月4日凌晨。
据新浪娱乐消息。
范冰冰工作人员透露,范冰冰方已经取证并报警。
随后。
包贝尔工作室也表示要做报警处理。
再然后。
就是何炅直接贴了一份“接报案回执”。
②
郑爽吴亦凡之后
律师函报警还能“自证清白”吗?
▽
吴亦凡这事儿。
其实。
2016年就曾在“小G娜事件”中发生过。
这剧情是不是有些眼熟。
只不过。
2017年初。
吴亦凡名誉侵权案却是“炮王吴亦凡”话题主持人又是赔礼又是赔款。
为此。
吴亦凡工作室还曾表示“正义不会缺席”。
更有意思的是:
5年后的今天。
当事人收到了吴亦凡律师朱晓磊退回的律师费1万元和祝福。
流量明星从律师函、报警到诉讼。
很多时候。
真的就是一笔糊涂账。
毕竟。
对于流量明星来说。
它们有钱有势,背后还有资本力挺,找上一两个“能干”的律师团队“钻”法律的空子,面对又怕麻烦、又怕花钱、害怕花时间的普通人,自然更容易占据优势。
还有一点:
那就是流量明星面对诽谤等指控。
轻一点的还好。
最不济还能道歉。
对于那种背离人设的指控,他们其实比普通人更输不起,他们背后的资本也不允许他们轻易认输。
而这。
或许就是这些流量明星很少“败诉”的原因。
当然。
如果有板上钉钉的证据,不说国内的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资本这种见利忘义的东西其实会更早断臂求生。
就像吴亦凡事件还没做实。
但是因为触及到法律底线。
各大品牌、平台和资本立马就“割以咏志”。
而且。
有趣的是吴亦凡事件报警的似乎还是他妈,和他是同一个阵营。
更别提这几年。
流量明星早已透支了律师函、报警和诉讼的“公正性”。
2017年。
郭敬明旗下一个签约的男作家在网上曝出了被郭敬明性骚扰的新闻,从而对郭敬明提起了诉讼。
在一审判决中,郭敬明因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以败诉结束。
2018年。
就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
国内知名歌手陈羽凡因涉嫌吸毒。
上午的11点左右,陈羽凡所在的公司就发出声明以示谴责,并且对“造谣”的人追究法律责任。
尴尬的是这份声明与“律师函”仅仅“存活”了两个小时,就被警方抓捕。
2020年。
李晨因网络上流传的文章《渣男李晨现形记》发律师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15万元的经济损失与20万元的精神损害费。
但随后。
法院以“被告转发无明显不当,不存在主观恶意,不构成侮辱诽谤。”
李晨败诉。
回到现在。
2021年。
白宇、肖战、Angleababy、王一博、虞书欣、龚俊、华晨宇、张哲瀚等多位流量明星都曾上诉状告过网友。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上全是这种案子。
有趣的是:
吴亦凡的案子也是其创始人@朱晓磊 接的。
当明星状告网友成了一门“生意”。
就难怪网友对于明星的信任度越来越低。
③
人人自危的娱乐圈
还会好吗?
▽
当然。
从实名举报到网传爆料。
从林俊杰、潘玮柏发律师函到井柏然、范冰冰、包贝尔、何炅相继报警。
不可否认:
被关进去的吴亦凡确实让娱乐圈内人人自危。
这不是一个健康的状态。
也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
流量明星“自证清白”不断升级。
有一部分确实是屈服于网友们的“暴论”。
但是换一个角度来想:
赚钱太过容易?
天价片酬偷偷摸摸,明星工作室各种避税也就罢了。
还搞什么阴阳合同、偷税漏税。
关键是:
就这样“养尊处优”的流量明星拍的还尽是一些烂戏,合着拍摄技术越来越成熟、特效道具越来越逼真、裸替吻替动作替身应有尽有。
给观众拍出来的就是绿幕抠图、1234。
更让我们忍无可忍的是:
无论是什么戏都被流量明星当做是爱情戏来拍的烂剧,向网友收起会员会、门票起来那叫一个狠,还要限制短视频排雷指南……
当然。
我们确实应该有版权意识,也有必要尊重这些影视制作人员和平台方的劳动成果,它们的确丰富了我们的生活。
但是片酬真的有必要这么高?
版权真的有必要这么贵?
流量明星打榜又有多少真材实料?
作为局外人的我们不好说什么。
但是作为圈内人的@汪海林 说话总该有几分真吧!
汪海林说:
吴亦凡的犯罪不是偶然的。
因为流量明星这种模式就是建立在违法犯罪基础上的“造假模式”。
倘若。
娱乐圈能多一点“自律”,那自然会更好。
当然。
娱乐圈未来会不会更好,这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它和流量明星的制造模式、炒作模式和变现模式都有一定关系。
这个问题我们有机会在讨论。
最后。
我们再聊几句。
吴亦凡被刑拘。
这件事虽然没能惊动整个娱乐圈。
但从林俊杰、潘玮柏到井柏然、范冰冰、包贝尔、何炅,这件事的影响力显然比想象中的更大。
没有牵扯到的人不必庆幸?
因为流量明星这种生物始终在高光也在显微镜下。
牵扯到的人也不必过于愤慨和无辜?
相信中国法律自会换大家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