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在我国目前的招标投标领域中,一些建设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后,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改变中标结果;还有一些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但均得不到任何制裁,而受损失一方当事人也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标通知书的性质是指中标通知书生效之后,若双方没有确定书面合同,是否影响合同的成立。目前有成立预约合同、合同未成立、合同成立并生效等三种观点。另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者中标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

一.中标通知书生效的认定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规则,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发信主义和到达主义。根据《民法典》规定,我国采用到达主义规则。但在《招标投标法》中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即采取的是发信主义。在2019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对《招标投标法》进行修改的《征求意见稿》中又准备调整为到达主义,以此与《民法典》的到达主义相统一。

二.成立预约合同的观点

预约合同就是双方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其本质上也是一种合意。也就是说,虽然预约合同是为了将来订立本约合同而签订,但其本身具有独立性,是当事人以未来订立的合同为内容的合意,该合同旨在保障本约合同的订立。关于预约合同的效力,理论上存在着磋商说和缔约说之争。

成立预约合同的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仅表示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在某一时间订立特定的合同。成立预约合同这一观点将招标投标过程所形成的合同视为预约合同,将招标投标过程视为订立合同过程中的磋商程序。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成立预约合同其生效。如未能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尚未成立,过错方承担的只是缔约过失责任。

我们认为成立预约合同的观点比较合理。另外,如果认为合同成立且有效,那么将会承担违约责任,对彼此双方的风险责任分配不合理!

三.合同未成立的观点

合同未成立的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仅是对招标人程序上的确认,并未确定合同是否签订,更无法代表合同已成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59条规定,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还需履行签订书面合同的程序,故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其成立生效须以形成书面协议为要件。如未能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尚未成立,过错方承担的只是缔约过失责任。

四.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观点

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观点认为,《合同法》采取的是“证据生效原则”。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后,依据《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可知,当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两种之间的合同成立。同时,该观点认为《招标投标法》第46条要求的签订书面合同,仅是倡导性和管理性规定,以便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行政管理备案,即便招标人与中标人未签署书面合同,亦不影响合同生效。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生效,即发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此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则应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为违约行为,其所承担的责任应为违约责任而非过失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就废止了《合同法》,《民法典》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相关的解释指出,这里法律另有规定,主要指的就是法律对实践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另外规定。

五.对《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22条的理解

《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2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同志据此认为,中标通知书具有本约性质,即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合同依法有效。

我们认为这是对第22条规定的误读。第22条规定的是“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既然是“结算工程价款”,说明工程已经实施、并且工程质量合格。在此种情况下,不应该将“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解读为“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合同依法有效”;而应该是民法里面的“履行治愈规则”,也即就是,当事人之间尽管没有签订合同,但合同事实上已经履行,因此应确定合同成立其有效!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6,324评论 6 498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92,356评论 3 392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62,328评论 0 353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8,147评论 1 292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7,160评论 6 388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1,115评论 1 296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40,025评论 3 417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8,867评论 0 274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5,307评论 1 31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7,528评论 2 332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9,688评论 1 348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5,409评论 5 343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41,001评论 3 325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657评论 0 22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2,811评论 1 268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7,685评论 2 368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4,573评论 2 353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